李元芳
发表于 2013-1-7 09:36:23
长河落日 发表于 2013-1-7 09:20
我认为这个横幅没有错。
不管老板经商如何,就事论事,我认为这个横幅没有错。
我学过 ...
唉!以你的身份 不该发这样的贴!
天天好心情
发表于 2013-1-7 10:01:30
庆祝的是店庆,怎么也说不通。正确的应是:热烈庆祝亨利表行开业一周年。
蓝紫冰枫
发表于 2013-1-7 10:07:35
长河落日 发表于 2013-1-7 09: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认为这个横幅没有错。
不管老板经商如何,就事论事,我认为这个横幅没有错。
我学过 ...
伙计呀!你可能是个学外语的,是否符合句子倒装,我看也不像。
以汉语的习惯应该是“一周年店庆”,“店庆一周年”是什么?
八戒的耙耙
发表于 2013-1-7 10:10:37
这个店的店庆活动已经一周年了,庆祝一下店庆,所以是祝贺店庆一周年。
光头
发表于 2013-1-7 12:17:48
长河落日 发表于 2013-1-7 09: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认为这个横幅没有错。
不管老板经商如何,就事论事,我认为这个横幅没有错。
我学过 ...
你的潜意识骗了你,你的大脑自动纠正了这个错误,但语法的错误不是用潜意识来决定的~
老乐
发表于 2013-1-7 15:14:18
哈哈哈
老乐
发表于 2013-1-8 08:45:31
这种芝麻粒的小事 也值得在此枉费口舌??l
想飞的驼鸟
发表于 2013-1-8 19:12:41
{:7_360:}
李元芳
发表于 2013-1-9 09:49:26
户县文联的人来评判一下!
庄稼人
发表于 2013-1-11 14:53:30
这不就是卖假皮包的那个店吗。这还有啥辩论的?人心都哈咧,还能干出啥好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