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晓岚
发表于 2010-6-26 17:04:44
回复 40# 丸子
是否侵权尚无定论,怎么能适用侵权责任法?
琛琛
发表于 2010-6-26 18:33:48
回复 43# 纪晓岚
根据大家的描述:场地的残破、场景的布置等,管理人员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如果没有,就要承担侵权责任
曹户儒
发表于 2010-6-27 00:25:59
这个世界上公理是官宦和有钱人给百姓说的,说百姓不对,你就得适应,说官宦不对,你就得倾家荡产去维护所谓的公理!封闭的背后,一定有着是非曲直的议论,作为百姓,我们希望过去的不在重演,作为官宦,我们可以高高在上,任你背后如何喧嚣,毕竟权利大于事实!法不容情,法亦能容情,社会变革,我们百姓心中的呐喊,只能是良心未眠!哀者节哀,清者愤慨,旁观者只能希望,法律公证,不管是权利,不管是权贵,我们只希望都是人!
快乐佳佳8
发表于 2010-6-27 09:48:07
舞厅老板真是缩头乌龟,该你出手相救你不管,该你出头解决问题你不露面。你又没有直接杀她,躲什么啊?难道能把事情躲完吗?做人就是为了数钱啊?警察们把灵堂撤了难道就把事情干完了吗?舞厅老板就不该抓去解决事情吗?死者家属光闹事有正面意义吗?赶快请教法律人士---该干嘛干嘛去,守个灵堂哭,等老天开眼把事情解决了,那,得到下下下辈子吧。
纪晓岚
发表于 2010-6-28 10:15:14
回复 42# 丸子
死者是否是因场地不平或场地设施问题导致的死亡,现在还没有结论。是否构成侵权,要看死者的死亡原因与舞台有无直接的因果关系。
琛琛
发表于 2010-6-28 14:41:03
回复 45# 纪晓岚
请详细研读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
余下解忧电脑
发表于 2010-6-29 03:01:42
户县当官的都歇凉去了呢还是回家吃饭了呢
这事情能弄上QQ大秦网弄出来晒晒太阳估计还有镐头
纪晓岚
发表于 2010-6-29 11:37:27
回复 46# 丸子
死者的死亡后果,是否是因舞厅的经营者未尽安全义务造成的死亡?怎么能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呢?适用该条请您说明原因。
diamozcc
发表于 2010-11-28 10:43:41
太夸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