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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 b' l5 T4 g2 A 事件经过
$ K8 P* \, S# _, h: Q6 r3 _9 ~8 L6 q 我是陕西省西安市户县实验中学现高二一班学生王新科家长,2015年1月7日下午约17点33分孩子家长接到户县实验中学学校电话通知,说孩子摔倒了不省人事,让家长到学校去,我听后立即赶往学校,在赶往学校途中17点39分再次接到学校通知说是让到户县医院,我立即改变行程赶往户县医院,约18点左右家赶到医院,进医院急救途中遇到孩子班主任和其他几名老师,老师简述了下事件经过,说是课外活动期间孩子在教学楼前看别人打羽毛球时突然跌倒,然后到急救室看到医护人员正在抢救,医生告知孩子送到医院已经没有心跳呼吸,抢救到现在没有效果,听到此消息我顿时如五雷轰顶悲痛万分,但强忍悲痛请求医生有一线希望都不要放弃,然后报警。
6 W, s1 y3 g' | 约20分钟左右户县城西派出所民警到达医院查看了孩子情况开始进行调查,民警在医院向老师及医生了解情况后赶往学校,我随同派出所民警一同到学校查看现场,经学校老师带至现场,现场是进学校大门后第一个教学楼,也就是孩子高二一班教学楼前花坛南侧位置,发现学校并没有进行保护现场,老师指认孩子到底位置在花坛南约1米5位置,头略偏东南方向,看完现场后民警让我先回医院,他们还要了解其它情况。
" O! K$ d* q3 S1 U 我随即赶回医院,到达医院后发现医院已经停止抢救,只有呼吸机没有去掉,突然发现孩子头部有伤,看了下面部左侧颧骨有一道斜向硬物碰伤,左侧太阳穴有一片淤伤,左侧面部有多处淤伤,左侧下巴下颌有一处破裂伤,破裂伤里边一点还有一处擦淤伤,右侧太阳穴有个肿块,我随即用手机将以上受伤部位拍照。
0 c: _1 Y* R7 y# \( ]! G 约22点30分左右亲朋劝我说没有希望了,抢救下去没有任何意义,劝我终止抢救,实际此时只有呼吸机在工作,摸下孩子手脚冰凉已没有体温,我只有强忍悲痛同意终止抢救将孩子移往医院太平间。8 r2 g6 Q' t9 w, t
2015年1月8日早上8点多接派出所通知让家属到医院法医给孩子做尸检,我和孩子母亲即赶往医院,到医院时民警、学校代表、还有一人被介绍是法医已经在场,即对孩子进行检查,检查孩子除头部伤外身体其它部位无伤,法医当时说是孩子死亡原因是猝死,头部伤是倒地时擦伤,我质疑倒地时即使擦伤怎么可能那么多位置,而且在不同的面受力时,法医并没有对我进行解释,只是说如果你不认同就只能进行尸解,我的心一下就碎了,孩子已经没了难道还要再折腾孩子吗,我说我保留意见,尸检到此结束。6 f! R3 O, x; a5 U9 b0 e
然后我和孩子母亲被学校代表带至医院路南的一家旅馆,约中午11点多城西派出所民警和法医及另一人被介绍是刑警队的到旅馆房间,说是通知调查结果,派出所民警刘所长口头陈述说是这只是一个事件不是刑事案件,说是根据学校师生的了解孩子在课外活动期间在旁边观看别人打羽毛球时17点30分突然摔倒,学校老师及时将孩子送到医院进行抢救到达医院的时间是17点40分,终因抢救无效死亡,结论是孩子意外猝死。我又提出孩子头部伤时民警说是这是法医尸检结果,如不认同就要进行尸解或让我另找法医进行尸检,受伤证据链不予提供及原因不予解释,我当即表示对这个调查结论不予认同。% z1 O5 V; G. K) a0 G1 K* ~$ a7 k! N
派出所民警、法医、及刑警离开后校方代表问我对派出所的调查结果认同不认同,认同就谈孩子善后事宜,不认同就不谈,我当即表示不认同,随即离开旅馆。
' N7 ?! y4 R4 ? 2015年1月10日中午我到城西派出所要求查看调查及尸检书面文件,派出所回答我无权察看调查及尸检书面文件。; [2 b5 v# b- C r
质疑! [, t6 K* b2 |) s
一、据我向医院了解孩子抢救记录时了解,送医人员描述孩子在打羽毛球时摔倒,但学校向派出所提供的情况是孩子在那里站着看别人打羽毛球时突然跌倒,到底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4 R6 c( `! o* ~4 h! |/ q Z 二、根据校方指证的现场环境,事情发生位置处于一个用道砖铺设的平面环境,孩子头部伤的部位根据观察至少三个着力点不符合逻辑,人在倒地时无论从哪个方向倒下,只要有一个部位着地后就会释放掉惯性力,所以着力点不可能有超过一个而且处于不同面的着力点。
8 w% q e, s5 a$ o 三、上千师生的学校没有配备校医,突发事件发生后没有急救条件,以致延误黄金抢救时机。
4 w b+ d* S2 h: q0 `0 c 四、事情发生后学校既没有保护现场也没有向相关部门报告。6 Q- B2 W- @& N" a1 I
五、民警同志你们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可一直是人民群众可依赖的忠诚卫士,人民群众心中的钢铁战士,正义的化身,人民群众的守护神,你们没让老百姓失望吗,你们付责任了吗,明明孩子头上那么多伤,普通人都能看出问题,你们就这么敷衍过去了吗,孩子父母难道没有对孩子发生事情的真相知情权。, c. B( l. Y. M$ M0 ?
愤怒
; _" n( H& S& X0 a" D2 y4 X 1、事情发生后百般强调校方没有责任,教书育人的场所,百般推卸责任,有没有良知。
$ Y5 V8 z7 U% c% { 2、父母把家庭的希望正值花季的孩子交给学校,学校却把他交给太平间还给父母。* T0 K, w! i$ N$ m
3、事情发生后孩子父母悲痛欲绝,学校不闻不问置之不理,别说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有没有人的基本良知及道德,你们能教育出什么样的孩子,父母怎能放心把孩子交给你们。: Z2 V0 l' X$ n2 C6 s# _' Q
4、事情发生后校方竟然要求孩子家长认同学校对这件事情没有责任才谈孩子善后事宜,不认同学校没责任就不谈孩子善后事宜,请问你们孩子在校学习时间在学校里面发生意外,学校真的没有责任吗,在校时父母能监管到吗,难道孩子在校学习时间也需要家长陪同吗?学校同意吗?你们良心能安吗?7 K' A0 l, N; t& 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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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 ?( X% \- ]. X" Y2 a补充内容 (2015-1-15 06:17):
+ j2 n% |7 x! ~: x; R呼吁
+ c: Y5 }% @& D# W' h+ O% P7 i) G5 B 是可忍,孰不可忍。我儿鲜活的生命瞬间在校园消失,我举家悲痛欲绝,而实验中学领导却漠然置之,视学生生命如草芥,如此冷血的做法,谁不痛恨,谁不义愤填膺。我强烈呼吁爱心人士关注此事,关心学生在校的人身难全。我也敦促校方幡然醒悟,做出积极的反应,拿出正确的处理方案,还我一个公道,告慰我儿亡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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