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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环保局行政不作为 举报听而不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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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烟雨游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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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7 18:4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户县老电厂关停了,而距离老电厂百米远环山路北侧的“阿电”路(通往牡丹园、钟馗欢乐谷、环山路),两侧有六家大白粉厂, 只是用布袋子套住排气口,几天就破了---白粉依旧是白粉满天飞,行人掩鼻、住户闭窗,庄稼挂“霜”,百姓是怨声载道,纷纷不满!此事曾几次实名举报,户县保局举报听而不闻,这充分说明是户县环保局工作不力,行政不作为。# V* g) A6 L9 U8 I* ]
      近悉:西安市治污减霾工作会议之后,鲁强副县长检查我县治污减霾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尽快安排,尽早解决存在问题,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治污减霾工作,为我县的环境改善做出应有的贡献。户县环保局也立即行动,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部署,采取一系列措施将治污减霾工作扎实推进,将工作细化到每条河流、每个企业、每个污水处理厂、每个具体问题。难道这六家大白粉厂污染无人问津?难道还有难言之隐??
: z7 W0 z) v- g& m4 o为了户县更美好,空气更清新,天更蓝,人更健康!* I4 B- U& O/ @+ D0 N" _
      强烈要求:根据市政府近日出台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群众投诉或媒体曝光一次的问题,如果在要求时限内未整改到位,将对直接监管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经上级部门查实辖区内同一月存在三起扬尘污染问题,在要求时限内未整改到位的,将责成直接领导书面检查。
1 s2 k: |6 |7 t1 w1 N  q     如果对本地区、本单位承担的控制扬尘污染工作任务,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或者是环保目标责任年度任务未按要求时限完成或执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其直接监管责任人、直接领导、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记大过;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警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示训诫。
5 F, [, F" Q  Y* ^' r* |     专此报告6 y) `0 Q( B7 W& _0 ~; I  @" `3 D
                红尘一梦  " {, o$ X* D7 ?9 X+ o4 S' y
                              手机;
18192358811       20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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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出茅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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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7 19:03:37 | 显示全部楼层
      行政不作为是环保局的一贯作风!甘河群众举报黑炼金厂,实名举报都不起作用。给下一个停产通知,就不管了,继续生产、继续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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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烟雨游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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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7 19: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户县环保局的领导和职工素质极低,为了钱什么都不顾!你看看把户县环境弄成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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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滇池秋坪

梦想的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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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QQ达人社区劳模社区居民新人进步百度吧友

QQ
发表于 2013-3-7 20:04: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国维淀粉厂罚款15万元其中粉尘5万,那这些厂的处理不用多说了。- ~6 J2 s* c1 Y+ G/ |3 w

* s7 E) E1 v+ c+ I3 ]哎,啥都不好说,我们要相信国家的手段!!!该罚的罚,该罢的罢!!!
箭东路天猫优品(家电) 微信/电话:17392899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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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妙语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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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7 20: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户县环保局能给一个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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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天山茗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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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7 20:48:3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要]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出台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指出,在控制扬尘中推诿扯皮,情节严重的,将予以撤职或记大过。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记大过;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警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示训诫。! \) ~- s0 @! g& f3 u  u3 c
/ S' M& v# S$ ^1 ~. y
  扬尘管不好,区县、部门领导要担责。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出台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指出,在控制扬尘中推诿扯皮,情节严重的,将予以撤职或记大过。, J: _& v6 X! v) X, E
  《细则》明确了各级政府和承担任务的职能部门的责任。如果出现问题,将对直接监管责任人、直接领导、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视情节轻重,分别进行责任追究。其中最轻的将会被批评教育,最重的将被撤职或记大过。
% r8 _& N  f9 T' @  按照该《细则》,群众投诉或媒体曝光一次的问题,如果在要求时限内未整改到位,将对直接监管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经上级部门查实辖区内同一月存在三起扬尘污染问题,在要求时限内未整改到位的,将责成直接领导书面检查。( }7 `+ @1 z9 n. e
  什么样的行为将被撤职或者记大过呢?据了解,如果对本地区、本单位承担的控制扬尘污染工作任务,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或者是环保目标责任年度任务未按要求时限完成或执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其直接监管责任人、直接领导、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记大过;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警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示训诫。% F( p% o  i&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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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 K: m. I# d2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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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无畏牛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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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QQ达人

发表于 2013-3-7 21:04: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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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杏坛小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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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8 00:0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顽疾!
发表于 2013-3-8 01:0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气放晴了,冬日暖阳,真的太惬意了!
发表于 2013-3-8 08: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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