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出租车管理所管辖两个出租车公司,共250辆车。出租车管理所近年来在政府行政执法的大楼底下经营着自已的私营生意,而且手端高明。 首先,我谈每辆转让车收经营权“过户费”5000元的事, 出租车管理所一直对车户解释5000元是公司收的违约金,而经过调查户县地方税务局证实,每个车转让公司收取的5000元是经营权过户费,出租车经营权属政府行政管理范围,出租车公司不具备该权利。实质就是老车主把经营权证书交回出租车管理所,出租车管理所重新给新车主颁发经营权证书,这就是过户程序。户县出租车管理所掌握过户发证大权,那么就凭这个红本本作为货款交易。红本本的主人是户县出租车管理所,当然5000元也就是货主人应得货款,那么,出租车公司根本就没有收这部分钱的主体资格,这部分钱到底装进谁的口袋,不难看出出租车公司不过代收而已,该车总没离公司,谁经营都得每月向公司缴纳220元管理费。/ y+ B+ K5 d8 M, k$ J
依据户县地方税务局收经营权过户费税额数字证明和初步调查统计,近几年来共收经营权“过户费”40多万元。总共250辆车其中相当一部分车曾经更换过三个主人,那么两次过户费就要收10000元。出租车管理所的“生意”可算是无本万利。本人将对户县出租车管理所和出租车公司的内幕问题继续发表文章直至把盖子揭开。 3 N6 J! @7 w4 [6 D/ a4 M: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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