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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讨亡夫QQ号遭到拒绝 专家称网络遗产应允许继承之新闻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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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无畏牛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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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发表于 2011-10-22 10:57: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有这样一则报道被网民广泛讨论:王女士的老公徐先生在一场车祸中不幸丧生。徐先生的QQ邮箱里保存了大量两人从恋爱到结婚期间的信件、照片。悲恸欲绝之余,王女士想要整理这些信件和照片,以留作纪念。同时,她也想保留这个QQ号码。但王女士不知道老公的QQ密码,只好向腾讯公司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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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o( a  p2 a! K0 B3 K+ `不过腾讯公司的回复是,根据腾讯公司与用户之间达成的协议,QQ号码所有权归腾讯所有,用户只拥有号码使用权。如果被发现用户长时间不使用,该账号将被收回。据说,这是互联网行业的惯例。用户不能将QQ号码作为个人财产处置,因为QQ号码不属于法律上遗产继承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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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如果有人提及网络遗产,可能还会被笑话,但现在你再看看,这已经是一个严肃的话题。”互联网实验室董事长方兴东说。! y+ n2 |, m  T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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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李清(化名)在“人人网”的个人主页,可以看到视频中她灿烂的笑,世博会上对镜头的鬼脸。她最新的日志是关于国庆长假的思考和同学的留言。其实,在3年前的一次车祸中,她已经离开人世。但3年来,李清的母亲不断地在女儿的空间中更新日志和PS过的照片,李清仍活在网络世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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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Z/ `: A4 `9 u+ U有些逝者的账号是亲人在经营,而有些账号,则永久停留在其主人的最后时刻。" g% u! X- I% \& R

- @3 q) w" R+ ]0 F/ i* x$ a“7·23动车事故”中幸存女孩项炜伊妈妈的微博“一一成长记录”就停在了7月23日19点17分的最后一条微博,“人小脾气大,小宝贝,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懂事啊。”虽然她的微博不再更新,仍不断有网友在这条微博下留言、悼念。+ a! V2 B6 N7 H0 b9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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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最新调查结果,我国有即时通讯用户3.9亿,博客用户3.1亿,社交网站用户2.3亿,微博用户1.9亿。这些用户逝去后,他们的网络遗产该如何处置,是否可以被继承?9 B! |+ B( G/ l. q  ?;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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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姚克枫介绍,《继承法》并没有专门针对网络遗产的规定。不过,一般认为,具有人身属性的不可以继承,如实名制的QQ号码和微博账号等,而没有人身属性的“网络遗产”则可以继承,如网上店铺、游戏币等。3 u. E, _; \# d9 A

" O, y1 `' K3 e* ]“尽管腾讯公司认为QQ不属于个人资产,因为个人仅仅有使用权,所有权归腾讯,但使用权也具有财产性质,只要具有财产性质,就应当允许继承。如果一方公司强行在协议中约定不得继承,都属于霸王条款。” 姚克枫说。8 C+ P- H. J' w& T' 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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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长期不用腾讯销户是合理的,尽管QQ使用权具有财产属性,但是腾讯公司行使管理权,长期不用导致腾讯公司无法统筹管理。但腾讯公司时间设定应当尽可能地合理,并有救济途径。; x, G: [1 n2 G2 ^8 T&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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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财产依附于服务器和网络公司,每天倒闭的网络公司数以万计,随之陪葬的个人账号更是不可胜数,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赵占领说。) P& X/ R: Q2 g: X$ m* I3 g

  S, u1 t' |- `- B能不能继承,首先要厘清的问题是,网络账号属不属于财产。《物权法》中并没有此类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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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占领介绍,是否将网络账号算成财产,互联网公司是矛盾的心态。# Y+ R7 \7 I- ]( M/ S0 T

( e' d: m7 k7 e- x7 A$ _! c; @互联网公司经常进行游说,希望对账号等虚拟财产明确身份。2008年一个犯罪团伙曾经一天盗取几十万个QQ号码,但并不能使用《刑法》进行打击,因为QQ账号并不是财产,只能用侵犯“通信自由”和“网络版权”去打击,力度要小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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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b3 u0 x& ~+ z" T" x1 N% L另一方面,如果网络账号算作财产,可继承的话,网络公司就会派生出很多麻烦:用户隐私的泄露、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身份确认等,这些都会推高公司的运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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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1.0时代和2.0时代,网络账号等虚拟财产的含义是不同的。方兴东说,在1.0时代,大家都是被动接受,用户只有QQ等网络账号的使用权,但2.0时代,情况完全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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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6 D4 [. C2 d, c! `. D5 A! ~; C“2002年博客兴起的时候,我们就明确,博客文章等属于用户所有,网站只拥有优先使用权。”方兴东说,从博客开始,互联网进入2.0时代,用户参与内容创造,账号里有用户大量的劳动成果。这些成果,网站只有使用权,用户才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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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时代,QQ账号里有用户的日志、邮件、照片、视频等,用户不是简单使用者,而是生产创造者,这些东西理所应当属于用户,方兴东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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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0 p& l! t* @* ?& |国外已经催生出一个新型的网络商业模式,即“网络遗产继承”服务,一批为客户代理保管网络遗产的专业网站应运而生。它们提供遗嘱类文档、个人信息账号、保密文件保存以及认证发送信息的服务。$ O) P2 q0 Z) u: i* j0 a

5 _1 f6 f4 D  e8 e4 L“遗产守护者”便是其中之一。人们通过注册成为该网站会员,在缴纳年费的条件下,可享受密码托管、网络内容备份等服务。使用者可把包括电子邮件、照片、社交网站等一切网络账户和密码“放进”这个“保险箱”。网络账户可分别指定“受益人”,以便用户过世后,有人能“继承”。7 l) W( R3 |  B+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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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著名微博网站Twitter曾宣布一项有关用户去世后如何处理账号的政策。它规定,亲属在提供账号持有者已去世以及他们有权处理后事的证据后,可以选择删除或存档账号。  D  q: b( j; k/ M" x; d: _7 G)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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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网站Facebook也曾公布过类似的政策。该网站系统关于去世用户账户有两种可选对策:要么删除账户,要么保留账户供“缅怀”之用。这意味着逝者的账户依然存在于网站的系统中,而且其他用户还可以到其留言墙上留言。(记者 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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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 g" \, i" Z+ R6 U7 S1 j. p! X# ^文章来源: 中国青年报
发表于 2011-10-22 11: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具有财产性质,就应当允许继承。{: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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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听雨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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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劳模社区居民

发表于 2011-10-22 12:0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继承{:soso_e185:}
山水涤人性,天地宽胸襟
发表于 2011-10-22 17:25:45 | 显示全部楼层
溪水休闲户外用品店 饮食街东头 13279390790 欢迎订购各类户外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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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滇池秋坪

梦想的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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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QQ达人社区劳模社区居民新人进步百度吧友

QQ
发表于 2011-10-22 18:04: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确实是一个严重的问题,还是希望有相关的法律支持等。。。
箭东路天猫优品(家电) 微信/电话:17392899560
发表于 2011-10-22 19:53:26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么删除账户,要么保留账户供“缅怀”之用。{:soso_e179:}
感谢上帝赐给我这份神圣的工作,我真诚的希望所有的人都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安享晚年。咨询:15029956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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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无畏牛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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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QQ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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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2 20: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么删除账户,要么保留账户供“缅怀”之用。这意味着逝者的账户依然存在于网站的系统中,而且其他用户还可以到其留言墙上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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