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教师村
发表于 2016-10-17 09:39:12
谢谢楼上。{:7_390:}{:7_390:}
太阳风
发表于 2016-11-23 17:23:41
{:7_367:}{:7_368:}
明教鸣
发表于 2016-12-17 20:35:51
还有这种事!
zxcvbnm
发表于 2016-12-21 21:09:56
法官是受人尊敬的,这位法官起码应当回应一下。{:5_321:}
户县教师村
发表于 2016-12-22 18:29:32
请户县法院派个工作组来教师村实地调查一下。{:5_335:}
dafeng
发表于 2017-1-1 14:07:11
假的总是假的伪装应当剥去{:7_360:}
lianyi
发表于 2017-1-5 07:47:12
{:7_360:}{:7_360:}{:7_360:}
tmxk
发表于 2017-5-7 06:07:00
这个案子,我和法官聊过,我的感觉是法官很为难……{:7_360:}
但我可以肯定地说,这是一个错案,因为物权法规定的十分明确嘛!{:5_335:}
法院和法官为什么不敢作说明呢?心虚什么?须知多行不义必自毙,沉默不一定都是金。{:5_321:}
tmxk
发表于 2017-5-7 06:14:45
户县教师村 发表于 2016-6-20 08:01
不时有错案发生而且有的一错再错……建议户县人民网聘请几位能主持正义的律师以个人名义进行评说。
这个建议不错,户县人民网这么好的平台,可以像电视台那样聘几位嘉宾搞评论挺好。:victory:
户县教师村
发表于 2017-6-7 06:53:26
谢谢网友关注和讨论。我们期盼公正。{:7_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