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教师村
发表于 2016-6-20 07:48:32
本帖最后由 户县教师村 于 2016-6-20 07:58 编辑
衷心感谢大家的参与,感谢户县人民网这个人民大众的平台。{:7_396:}{:7_396:}{:7_396:}
户县教师村
发表于 2016-6-20 08:01:01
不时有错案发生而且有的一错再错……建议户县人民网聘请几位能主持正义的律师以个人名义进行评说。
wyhys
发表于 2016-6-21 07:30:29
不知这位法官有啥难处?法律是公开的,有什么不敢说的?{:7_360:}
南山道人
发表于 2016-6-21 07:54:13
在户县打官司一定要先看自己的实力,法官也是父母也有儿女上学,你想想这是一个巴结教育局的机会搞好了娃上学就是一句话的事。
轻音乐
发表于 2016-6-21 23:33:10
{:7_360:}{:7_360:}{:7_360:}
jsn
发表于 2016-6-23 07:56:40
正义应当弘扬。{:7_390:}{:7_390:}
默了个幽
发表于 2016-6-23 08:25:35
一分为二
在水一边边6
发表于 2016-6-24 11:13:30
法律还能有两种不同的解释吗?
jsn
发表于 2016-6-26 14:23:06
在水一边边6 发表于 2016-6-24 11:13
法律还能有两种不同的解释吗?
9494,只要认识字,都会看懂《物权法》的。::lol
jsn
发表于 2016-6-26 14:31:03
前天,我在教师村门口候813,听到几个老同志在议论,我问了问,也顺便进到小区瞧了瞧,证明楼主说的没有错。
{:7_360:}{:7_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