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就 发表于 2015-12-13 17:09:20

华商报记者李小博对户县九岁学生疑偷遭打轻事实重炒作,是刺向广大教师的匕首

       看了《华商报》前几天报道的《户县9岁学生疑偷女老师钱遭殴打 家属:吓尿裤子》一事,起初深为该生及家长同情,对老师的“暴行”深感愤慨。后来仔细想想,觉得不尽其然。
       首先我申明,我不是说这位女老师把学生打得应该,学生应该挨打,老师打了学生还要为其唱赞歌,不是这样。
       我觉得华商报记者李小博的报道,脱离事实、戏弄文字,有失公允。题目强调学生“吓尿裤子”,内容强调“把娃打的很重”,有点缺乏事实根据。说吓尿裤子是因为学生受到了惊吓,说打得很重是“他的脸还有些发青”。“在医院做了简单的冰敷”。
       用“吓尿裤子”来说明孩子被老师打得很重,到底有多重?仪器检测了没有?医学鉴定了没有?医生诊断的结果是什么?是骨折还是脑外受伤,总得有医生的诊断和科学仪器的检查结果来证实。我想,孩子被打的很重,不做这些鉴定,怎么能知道有病?进一步推理,医院没做这些检查和鉴定,还有家长在西安没有挂上号就回家等情况,恰好说明孩子的病不重!不是“把娃打的很重”,而是“没有病”,无需检查与治疗。如果重,人命关天,谁敢儿戏?
       听老人说,旧社会老师打学生是常事,有的家长还叮嘱老师“不对就打”;我小时候也经常挨老师的打,但父母从未找过老师,相反还安慰老师不要生气,这种教育方法,我不敢苟同。可如今不知怎么了,老师稍微批评个学生,可能就引来矫情的家长寻事;老师稍微打了学生几个耳光,就会引来矫情的家长滋事,老师到底是咋了?老师对学生有仇?是天敌吗?
      不知华商报的记者李小博你小时候被老师打过么?你如此渲染和深度的报道,想达到什么目的?想造成什么效应?你的目的无非是要户县的教师不敢大胆管理学生,稀泥抹光墙,任学生“自由”下去;你的效应无疑是刺向广大教师的一把匕首!涉嫌违反职业道德、违反新闻法规,恶意炒作。让教师只能心酸,心寒,忐忑不安的站在讲台上传道授业,任学生捣乱,仍声嘶力竭的讲授着人生的哲理和科学文化知识!
       再次申明,这位老师的做法不妥、过当,我不是为她,为他,文过饰非的。

天下衙门朝南开 发表于 2015-12-13 17:15:54

华商报的记者李小博不谈孩子到底是什么伤病,只谈尿裤子、没有挂上号,充分说明是狡赖,新闻造假。

品味 发表于 2015-12-13 17:30:39

没有病挂什么号啊?你把华商报记者的说法仔细一下,就已经暴露出没有病。

慎思笃行 发表于 2015-12-13 17:33:04

《户县9岁学生疑偷女老师钱遭殴打 家属:吓尿裤子》你把这个题目一看就知道华商报的记者李小博在恶意炒作。

慎思笃行 发表于 2015-12-13 17:34:43

应该尊重事实生命病你如是说,么挂上号是病吗?

长河落日 发表于 2015-12-13 18:07:08

         老师是弱势群体,请不要因为他的教育不当而砸了他的饭碗。

山路 发表于 2015-12-13 18:21:04

记者唯恐天下不乱

紫阁_zy866 发表于 2015-12-13 18:30:58

作为执业记者,应当尊重事实,尽量恰如其分地叙述事实。而不应该哗众取宠,为了吸引大众眼球,带有倾向性地发表不当言论,误导大众。李应该重新撰稿,说明因由,避免对老师造成伤害。负责大众可以谴责,直至给予处分。

柳先生 发表于 2015-12-13 19:04:49

???

冰清玉洁 发表于 2015-12-13 19:21:06

请还原事实真相!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华商报记者李小博对户县九岁学生疑偷遭打轻事实重炒作,是刺向广大教师的匕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