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乙 发表于 2015-12-14 10:39:08
楼主说得很好,尊重事实,正确引导舆论。枯藤老树 发表于 2015-12-14 13:12:36
华商报应该只写一句话:老师怀疑学生偷钱打学生,又封口不让学生说老师打学生。为什么不敢见光,只因自己心虚!记者报道也是根据学生方面一面之词,如果仅听老师一面之词,又会是什么样子呢?会不会说没有打呢?{:7_360:}公道自在人心,越吵越丢人。品味 发表于 2015-12-14 14:46:49
纯属扇风点火!户县教师应该对华商报记者李小博进行谴责!曹户儒 发表于 2015-12-14 14:47:21
是是非非,恩恩怨怨,遇见不辨是非的人,那是对牛弹琴!把言辞尖锐说成思想觉悟有问题的,更不是少数!不想参与其中,只因为规则太多,诸如,你和他讲法理由,他和你讲法律,你和他讲法律,他和你比手段,这个人生,很多事,有制约,纵然你内心通透,也得含含糊糊,身不由己!是非功过,只当看客!蓝紫冰枫 发表于 2015-12-14 15:03:53
对楼主点赞,说记者可耻。牛头山的狼 发表于 2015-12-14 23:30:45
{:7_376:}{:7_376:}{:7_376:}睁眼看世界 发表于 2015-12-15 09:25:11
记者应该是正义的化身,任何恶意炒作有悖事实的报道都是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这样的记者一经查实就应该取消资格!一切随风 发表于 2015-12-16 00:01:56
这么一辩论,华商报记者李小博的恶劣行径被大家揭露了。秦岭山人 发表于 2015-12-16 08:05:42
笔写一面失偏颇,剑走偏锋惹众怒。华商冕王应自重,诚恳道歉莫延误。{:7_389:}{:7_389:}{:7_389:}因文而逼,若成命案,则事大矣,华商喉舌,应当反思,做人公心,做事公正,善莫大焉。
昨夜星辰 发表于 2015-12-22 16:52:28
欧打他未成年人是违法的,法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