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色月亮 发表于 2015-1-15 08:58:58

大秦腔 发表于 2015-1-14 10:16
陕西实验中学应该出面说明此事

愤怒,还还在一个公道吧!

毛孩烧烤 发表于 2015-1-15 09:00:01

天理何在

张亮晴 发表于 2015-1-15 09:03:24

保存证据。打赢官司,行为恰当。早得真话。
无奈之时父母可以上访中央。为了孩子值值值!!!!我是为人之母。深感痛心!!教书育人的地,为民申张正义的地,就死扶伤的地,能说真话吗???会说真话吗???学过说真话吗???悲哀啊,户县!!!!!!!!!:'(:'(:'(:'(:'(:'(:'(:'(

志当存高远 发表于 2015-1-15 09:28:51

实验中学本来就臭名昭著你还希望以什么公道,本来是一个文明之地却没一个好东西

小女难养也 发表于 2015-1-15 09:58:20

谁知道,恐怕真想只有天知道从伤来看不可能是突然跌倒!本人只是猜测

小女难养也 发表于 2015-1-15 10:05:05

无处申冤 发表于 2015-1-14 00:43
事件经过
       我是陕西省西安市户县实验中学现高二一班学生王新科家长,2015年1月7日下 ...

可怜啊

冷漠 发表于 2015-1-15 10:06:32

中国心,中国梦:你说的听着不错,可这没放到你身上,不行把这事换成你,你咋办???我看你就是校方的人

瑞悦 发表于 2015-1-15 10:48:45

同意44搂的说法。节哀

刘菲 发表于 2015-1-15 11:03:20

尸检能有什么结果?

向鹤鸣 发表于 2015-1-15 11:15:09

一个花季少年的瘁死,牵动了许多人的心,更给死者家属带来了巨大的悲痛,但作为家属我认为应该痛定思痛,冷静处理,而不能采取封门堵路的过激方式,如果认为有疑点完全可以去上级法律部门重新鉴定死因,学校不可能把全国的公安机关都买通吧?还有为什么不让解剖,难道留个全尸比死亡真相更有意义吗?可怜的家长,这个行为实在让人费解。再说了,公安机关在办理死亡这类重大案件的时候,我估计也不可能那么草率,实验中学的老板再牛逼我估计他也不敢草菅人命,何况,他势能有多大,把全国的公安机关都买通?更何况作为校方也没有必要为了包庇某人而去冒这么大风险,承担这么强烈的舆论和社会道德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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