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网

 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扫码登录

使用验证码登录

搜索
热搜: 户县
楼主: 无处申冤
收起左侧

户县陕西实验中学火箭班一花季少年离世之谜

[复制链接]

0

主题

0

回帖

0

积分

初出茅庐

Rank: 1

积分
0
发表于 2015-1-15 08:58:58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大秦腔 发表于 2015-1-14 10:16
3 z& e1 h' u6 C陕西实验中学应该出面说明此事

/ ~$ i  y' V+ j愤怒,还还在一个公道吧!

0

主题

0

回帖

0

积分

初出茅庐

Rank: 1

积分
0
发表于 2015-1-15 09:00:01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理何在

0

主题

0

回帖

0

积分

初出茅庐

Rank: 1

积分
0
发表于 2015-1-15 09:03:24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保存证据。打赢官司,行为恰当。早得真话。% V8 L! u7 ~! D
无奈之时父母可以上访中央。为了孩子值值值!!!!我是为人之母。深感痛心!!教书育人的地,为民申张正义的地,就死扶伤的地,能说真话吗???会说真话吗???学过说真话吗???悲哀啊,户县!!!!!!!!!:'(:'(

0

主题

0

回帖

0

积分

初出茅庐

Rank: 1

积分
0
发表于 2015-1-15 09:28:51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实验中学本来就臭名昭著你还希望以什么公道,本来是一个文明之地却没一个好东西

0

主题

0

回帖

0

积分

初出茅庐

Rank: 1

积分
0
发表于 2015-1-15 09:58:20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谁知道,恐怕真想只有天知道从伤来看不可能是突然跌倒!本人只是猜测

0

主题

0

回帖

0

积分

初出茅庐

Rank: 1

积分
0
发表于 2015-1-15 10:05:05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处申冤 发表于 2015-1-14 00:43
/ [; h$ e* F- R0 U3 `* \$ |事件经过
4 a3 j& \# F$ Z       我是陕西省西安市户县实验中学现高二一班学生王新科家长,2015年1月7日下 ...

7 ^! W+ H/ Y; H7 u/ j可怜啊

0

主题

0

回帖

0

积分

初出茅庐

Rank: 1

积分
0
发表于 2015-1-15 10:06:32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心,中国梦:你说的听着不错,可这没放到你身上,不行把这事换成你,你咋办???我看你就是校方的人

0

主题

1

回帖

59

积分

初出茅庐

Rank: 1

积分
59
发表于 2015-1-15 10:48:45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44搂的说法。节哀

0

主题

0

回帖

0

积分

初出茅庐

Rank: 1

积分
0
发表于 2015-1-15 11:03:20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尸检能有什么结果?

0

主题

0

回帖

0

积分

初出茅庐

Rank: 1

积分
0
发表于 2015-1-15 11:15:09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花季少年的瘁死,牵动了许多人的心,更给死者家属带来了巨大的悲痛,但作为家属我认为应该痛定思痛,冷静处理,而不能采取封门堵路的过激方式,如果认为有疑点完全可以去上级法律部门重新鉴定死因,学校不可能把全国的公安机关都买通吧?还有为什么不让解剖,难道留个全尸比死亡真相更有意义吗?可怜的家长,这个行为实在让人费解。再说了,公安机关在办理死亡这类重大案件的时候,我估计也不可能那么草率,实验中学的老板再牛逼我估计他也不敢草菅人命,何况,他势能有多大,把全国的公安机关都买通?更何况作为校方也没有必要为了包庇某人而去冒这么大风险,承担这么强烈的舆论和社会道德的谴责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小黑屋|手机版|[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秦岭网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58号
陕ICP备10002220-1~2号

GMT+8, 2025-5-4 02:25 , Processed in 0.313989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