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庭重阳 发表于 2014-5-7 23:13:32

户县人民法院法官焦建航在庭审中与“失踪人”通话

       户县人民法院审理黄某诉祖庵镇黄堡村李某“停止侵害、恢复原状”一案时,户县人民法院祖庵法庭法官焦建航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当庭与一个出走二十余年,至今杳无音信的案外人李浪(化名)用手机免提通话,通过和李浪通话,认定了李浪委托其弟让户县祖庵镇黄堡村村委会拆房的事,让法庭在场人员听。
       案外人李浪(化名),李浪乃原告黄某前夫。1993年3月外出,至今未归。1997年,户县人民法院受理黄某与李浪离婚案,李浪在户县法院发出公告的期限内未到庭,遂缺席判决李浪与黄某离婚。所生女儿归黄某抚养,房子归黄某所有。
       二十多年来,李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焦建航法官如何能确认电话对方的人就是出走二十余年的李浪?可信度有多少呢?在庄严的人民法庭里,面对伟大的国徽,抡起庄重的法槌,却重复着“葫芦僧判断葫芦案”的故事。
       户县法院焦建航法官,你也不觉得荒诞?

说明:   
一、李浪虽然出走二十余年,至今杳无音信,但从法律上并没有宣告失踪,因之标题的“失踪人”加了引号。
二、此案户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黄某“停止侵害、恢复原状”之诉讼请求。原告黄某不服,提起上诉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户县人民法院的错误判决已撤销,发回重审。

先早马会 发表于 2014-5-8 00:37:44

这化名李浪的人是死是活谁知道啊?荒唐法官!能和死人通话吗?

宝宝聪明 发表于 2014-5-8 00:49:09

焦建航至少应该是一个昏官!

大秦腔 发表于 2014-5-8 01:01:19

民女黄某冤枉啊!

奋斗终身 发表于 2014-5-8 06:41:39

竟然有这样的法官

海花朵朵 发表于 2014-5-8 07:17:45

是昏官是赃官?

相得益彰 发表于 2014-5-8 08:08:40

法官焦建航是不是有特异功能?

大鹏展翅 发表于 2014-5-8 08:12:13

看来原告黄某是农村妇道人家,不懂户县人民法院打官司的规则。请问黄某你给法官交了“油钱”吗?

最喜欢吃鱼 发表于 2014-5-8 08:22:38

户县法院竟然处这种怪事!

随便看哟 发表于 2014-5-8 09:22:40

法官不糊涂,他最明白。为什么要和“失踪人”通话,叫死人作证,这样就可以由法官胡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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