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民
发表于 2018-11-9 22:36:34
通过法庭审理,使老百姓明白三点:第一、县政府可以向省、市把国有土地权属和集体土地权属混在一起瞞骗上级;第二、政府部门和村干部联手欺骗瞒哄村民;第三、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全被剥夺……。
山民
发表于 2018-11-10 08:07:47
说准了根子,这是镇政府某领导和村长书记上演了一个欺上瞒下的大骗局。私卖户口200多,违法批庒基地。个别人的腰包都装满了,还嫌没劳够,可忴啊!公平,公正何时光临新阳人。
老友小酌
发表于 2018-11-10 08:47:56
一赞一公里
行者35
发表于 2018-11-10 10:46:58
村民提供的证据法院全部采信,对于鄠邑区人民政府提供的证据法院部分采信。
这说明什么问题?群众还能相信政府吗?
笑对人生21
发表于 2018-11-10 10:49:45
朱穆朗玛 发表于 2018-11-9 00:58
中央政府英明,
地方官僚胡成。
百姓愤怒不平,
中央英明???呵呵呵
山里来
发表于 2018-11-10 14:30:16
{:8_406:}
闲在九月
发表于 2018-11-10 16:47:34
这么多人浏览、回复新阳坡村的行政诉讼判决,说明人们是关注法治、关注司法、关注行政机构依法行政的。
闲在九月
发表于 2018-11-10 16:49:08
判决刚刚发出,还没有生效,不是定论,不是最终结论。
闲在九月
发表于 2018-11-10 16:53:30
原告打官司为了什么,修改补偿安置方案,提高补偿标准吗?判决确认方案违法,并没有直接判决变更方案,提高标准,也没有判决不得继续实施征收,可以说原告一审胜诉,没有胜诉的成果,和败诉没有没有差别。
闲在九月
发表于 2018-11-10 16:56:49
我学习其他法院的判决,签订补偿安置协议,领取补偿款的,后起诉征收决定的,法院就裁定驳回起诉。这个判决,对是否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是否领取补偿款,没有交代清楚,是事实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