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光镇新阳坡村80多房屋征收拆迁户告鄠邑区人民政府,一审判决政府败诉村民胜诉
庞光镇新阳坡村80多户村民不服鄠邑区人民政府作出的鄠房征决字(2017)1号《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关于庞光镇新阳坡村房屋征收的决定》,于2018年6月20日提起行政诉讼,将鄠邑区人民政府推上被告席,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作出(2018)陕71行初530号一审判决:确认被告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2017年12月26日作出的房征决字(2017)1号《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关于庞光镇新阳坡村房屋征收的决定》违法。
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负担。
在审理中对于原告村民提供的证据法院全部采信,对于被告鄠邑区人民政府提供的证据法院部分采信。
民告官也能赢 法制健全了,政府违法也有人管了。 八百里秦川有青天 庞光镇政府领导和新阳坡书记和村长应该为拆迁违法承担法律责任。 庞光人运用法律武器获得胜利! 张永潮不是横行霸道还不是被收拾了,贪官能横行多久! 政府带头知法守法,法制建设才有希望。 :victory: 村民提供的证据法院全部采信,对于鄠邑区人民政府提供的证据法院部分采信。
这说明什么问题?群众还能相信政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