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 发表于 2010-12-30 13:51:15

回复 杨树 的帖子

肯定是受到了天大的委屈了

民之声 发表于 2010-12-30 13:52:21

回复 韩建璋 的帖子

岁末杂感致友人

呜呼!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这些年我们只有发展的理念,没有进步的理念。而发展往往只是意味着数量的增加,
其本身是没有方向的。如果没有一种好的理念注入其中,发展很容易进入走火入魔
的状态,因此我们需要一场社会进步运动,而这场社会进步的目标,就是制约权力、
驾驭资本、制止社会溃败。

问:人生的最大悲哀是什么?

莫过于自己从事并热爱的行业,在一天天变糟,而你却无能为力。

为建设自己的故乡,自己的家园,你努力。。。。

为停止不公平的歧视,不公正的对待,你怒吼了。。。。

为家乡,为平等,为正义。你挺身而出。

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


原我党,司法使法。。。不死法。。。。

为百姓伸冤 发表于 2010-12-30 13:53:20

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支持你!

秦人 发表于 2010-12-30 16:38:24

此帖必火! 此帖必火! 此帖必火! 此帖必火! 此帖必火! 此帖必火!

xiangxinzhengyi 发表于 2010-12-30 16:52:51

LZ真是大言不惭,在这里歪曲事实,颠倒黑白,利用大家不知情的同情心,如今的开发商真是不要脸到一定境界了!!
   什么叫仲裁纠纷,法院就不能受理了?!法律规定,法院机构法律效力大于仲裁机构,经济纠纷仲裁不满的可以提起法律裁决,哪里来的法院不应受理的道理?!!
    第二,法律是公正的,既然户县法院,西安中院两级法院都没有采纳你韩建章的诉讼请求,可见你等是何等无理!!
    再者,关于工程停工一事,完全是开发商拖欠工程款,不履行合同,致使工程无法按正常进度进行,天下农民工都被你等不按合同执行的无良开发商坑害苦了,如今还反咬一口!!良心何在??
    一句一个已付清工程款,楼主说瞎话的本事真是令人佩服!楼主敢把合同发上来吗?看看是谁没履行合同,谁没按合同办事! 楼主整天致力于玩文字游戏,而不愿尊重事实,有意思吗?户县建筑行业,楼主的人品我就不想多说了。
    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旁观者 发表于 2011-3-18 22:23:17

回复 xiangxinzhengyi 的帖子

中院裁定下了,中院支持楼主请求。

虚怀若谷 发表于 2014-8-23 08:50:13

哎!!

盖世英雄 发表于 2014-8-31 07:23:12

此事我也听说过!你的确冤枉,只要你有怛心,黄土都会变成金,坚持到底就是胜利,同情你。

微笑 发表于 2014-9-8 21:27: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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