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菜 发表于 2017-12-12 20:32:55

急了吧!二审的时间马上就要到了,难道你这样的做为二审能通过吗?我们等者看热闹呢!

青草 发表于 2017-12-12 20:45:43

病人的病看不好,而且看得加重,反倒会给人家定罪,有钱开黑心医院,执法机关不是你有钱开的。

青草 发表于 2017-12-12 20:47:14

魏永吾你本事太大了吧。

青草 发表于 2017-12-12 21:47:19

公检法是你家开的吗?

鄠邑姑娘 发表于 2017-12-12 21:51:02

医闹    是指受雇于医疗纠纷的患者方,与患者家属一起,采取各种途径以严重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的形式给医院施加压力并从中牟利的行为。医闹采取在医院设灵堂、打砸财物、设置障碍阻挡患者就医,或者殴打医务人员、跟随 医务人员,或者在诊室、医师办公室、领导办公室内滞留等等。
      妨碍医疗秩序了?患者牟利了?打砸医护人员及医院财物了吗?扩大事态了?
       请问,出现医疗事故,新闻记者如实报道,电视报纸让大众都了解了此事,这个记者是不是扩大了事态?!!是不是给医院造成了负面影响?!!!
   那么令人尊敬的人大代表,你是不是应该利用人民赋予你的权利,状告该记者,电视台,报社!
   

青草 发表于 2017-12-12 21:52:44

把好好的人都吃成那样了,还有脸说别人谋取利益。

关注奥运 发表于 2017-12-12 21:56:15

医院真是黑白颠倒,混淆是非,岂有此理!天理难容!

关注奥运 发表于 2017-12-12 21:57:18

岂有此理!天理难容!

白菜 发表于 2017-12-12 22:08:06

无耻之徒,还有什么召数,快使出来吧,太可笑了。

社会乱象 发表于 2017-12-12 22:09:21

医院就是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地方。你开门行医,将轻病看重,直至自己无法医治,推出门了之!
你就不自责、自愧吗,还有脸面来百般推卸责任,动用派出所驱赶等答复的患者,还诬陷患者为医闹,吃了豹子胆了你!是谁给你这么大的胆?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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