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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民既不是户县出租车的承包户,也不是户县出租车的驾驶员,然王建民却与出租公司,出租所,交通局,县政府因出租车问题纠缠不休,这是为什么呢?
, k! ]+ w& j0 D2 { 经了解,原来是为一个,钱!
: u' I1 j: X' n, a9 }7 S2 h+ h; h" h 2010年前后,有几个承包户将自己的承包车转让出去后,与腾达出租公司就有关费用问题发生争议,这时王建民出现了,以己对法律和出租车管理规章之浮浅认识,以为官司肯定赢,而几个承包户心理明白个中原由自知理亏难有利可图。这样一方怕白掏代理费,一方想多得利,双方便约定为风险代理,即官司输了无代理费,官司赢了,一半收益归王建民。王认为官司赢了,200多承包车一个理,发大财的机会到了。
2 T5 K! s& c- @' c7 A" Z( e 然因对法律一知半解,对户县出租车事实真象不甚清楚,在县法院输给了腾达公司,在中院输了,打到高院又输了。跑了几年白跑了,还倒贴了腰包!
; B! \9 C! Y9 x 为了赢取官司,王建民多次纠缠原出租所所长,让其按己之要求,出具假证,以支撑其理由,原所长敢这样做吗?故王便将姜荣作为挡其发财的障得,歪曲编造事由,在网上胡发帖,恶意攻击,对户县出租车管理工作进行恶意诋毁。; `- a! @ ^# c ^0 b' D
这就是王建民染进户县出租车的初始!* r: @$ n) P& @( J0 ~" S8 A&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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