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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微信约美女开房承诺送手机 事后闪人被告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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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听雨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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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8 19:0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外地男子梁某来洛川,因寂寞用微信摇一摇功能约美女雷某聊天,不料见面后雷某索要东西未果,竟然报警称被“强奸”。近日,洛川县检察院依法办理了一起摇微信引起的“强奸案”。

    据了解,2013年8月份,男子梁某来洛川游玩时,因一个人寂寞无聊,通过微信“查看附近的人”功能,认识了女子雷某,二人均采用化名与对方聊天,且很快就打得火热。认识了两天后,雷某告诉梁某当天她要过生日可是没有人陪,梁某当即提出要陪雷某过生日,并送雷某一部苹果手机作为生日礼物。


    梁某与雷某约定当天下午在洛川县一个十字路口见面,见面后两人吃饭喝酒,相谈甚欢,梁某遂提出去开房,没想到开房后雷某一直向梁某索要手机,梁某感觉到雷某可能是敲诈财物,谎称出去取钱买手机逃跑。雷某发现梁某一去不返,就发微信给梁某称如果他不回来就告其强奸。


    梁某未理睬后,雷某于当晚报案称自己被梁某强奸。梁某属于无业人员,四处游逛,与雷某聊天时使用的是化名。随后,公安机关立案,并将梁某列为网上追逃人员。今年年初,梁某因在外地犯案时被抓获。


    检察机关案件承办人审查此案后,发现雷某的陈述与本案中提取的宾馆床单以及雷某体内检查的鉴定结果不符,依现有证据难以认定梁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梁某。


    记者说话:近年来微信、陌陌等聊天工具比较流行,这些聊天工具的便捷功能使交友更迅速,见面更容易,同时也使得一些警惕性不高的人上当受骗。因此,对新结识的网友一定要保持必要的戒备,同时也要规范好自己的言行,不给居心不良之人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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