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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在社区、居民小区设立集体户,西安市市辖区将建立积分落户制度。昨日上午,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陕西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的相关信息。
2 J; s' |" y) ?4 C7 C5 ` 6月底前统一城乡户籍登记
0 R# H6 l% W3 m' Y- G) `) w 据了解,3月19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指出全省将在今年6月底前实现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这意味着“农业”和“非农业”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在我省将成为历史,今后我省每位公民户口均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R2 K# [ ]1 K$ Z1 s
《意见》指出,2015年,实现全省统一城乡户口登记管理,建成覆盖全省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陕西省实有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完成陕西省实有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到2020年,实现累计10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62%,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的新型户籍制度。
0 ]/ ~; f$ Z% |- Q6 s3 W# K1 q 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的落户限制- y/ M4 v6 B: } B* @
新的户籍制度将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在县级市市区、县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家庭成员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q; G3 F5 n. q( ?% {/ q 同时,放开市辖区落户条件,在我省市辖区(西安市市辖区除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家庭成员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有合法产权住所;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租借、寄住)并连续居住1年以上;有合法稳定就业并交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0 E ~* R2 l( }6 l9 t- e
西安市将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 W, V$ A+ ^5 E- I& l0 T9 R0 C) X 西安市市辖区将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文化程度、专业职称(职业技能)、个人诚信记录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落户积分分值,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V, z" M8 a" ]: E. k# L; B
“积分落户制度是着眼于公平的社会政策。”省社科院副院长石英说道,西安属于特大型城市,其基础设施包括学校、住房等均有一定的承受能力,通过积分落户制度,控制人口快速大规模的增长,可以更有利于这个城市的发展。
: Q6 T ~9 S# y7 }8 H 社区、居民小区将设立集体户+ }: ?& x7 I% T7 e r, m
《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社区服务站的作用,及时将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纳入社区服务管理,在社区、居民小区设立集体户,为无自主产权住房、无法在实际居住地址落户的人员解决落户地址问题。/ E0 X, Z0 t* z I3 |; r' J
在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方面,《意见》主要从完善农村产权制度,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完善公共就业服务,扩大城镇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拓宽住房保障渠道,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等几个方面加强和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9 h8 k% j: o% j2 T
居住证将作为高考重要资格证件5 ^2 S8 {3 z5 N5 O, l
“此次户籍制度改革,对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的受教育权利,也有保障。”省教育厅学生处副处长唐澍说道。
( E- `. N( k$ U' F 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居住证将作为一个重要资格证件。我省从2014年开始,已经逐步对高考报名制度进行细化和调整,2016年,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其高中学校所在县区报名参加高考及录取,在该政策实施过程中,对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将根据当地的实际制定报名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不受阻挡,充分保障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正当权益。. y1 ] m: q/ m1 R4 x2 c/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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