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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交通运输局关于“ 出租车管理所私自收取费用便可拼座营运”的信件回复 首先感谢您对户县交通运输行业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出租车管理所私自收取费用便可拼座营运”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户县出租车在西安西沣路和户县人民路均存在拼座现象,但并非县出租所收取或委托收取任何组织和个人费用。 2007年,户县新增50辆双燃料富康出租汽车,因燃气比燃油经济,且当时户县未建有加气站,再加上群众有需求(我县最晚班车到西安发车时间为18:30分,群众上西安出行需求很大),出租车每天要到西安加气,拼座现象才得以形成,这已成为户县出租汽车行业的一大“顽疾”。尽管我局每天安排稽查人员流动巡查,定期不定期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拼座行为的打击取缔力度,但由于执法难度大、取证难等问题,再加之出租车主受利益驱使,拼座现象一直未能根治。 今年高考“爱心送考”结束后,部分出租车辆自发组织拼座,绝非县出租所收取或委托收取任何组织和个人费用导致。我局接到举报后,责成县出租汽车管理所立即采取行动,对其依法予以打击取缔,并组织召开座谈会,使广大出租车主对拼座的违法行为有正确的认识。据统计,在此次整顿活动中,共查处并停运拼座车辆33辆,给违法经营行为以极大的震慑,有效遏制了户县出租车跨区拼座现象。 这是交通局2012年7月9号的信件回复,既然当时又是打击又是依法取缔那么为什么现在两年了还是老样子请给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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