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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县城区各路段精细化管理标准 为进一步巩固我县创卫成果,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全力打造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服务画乡人民,按照“一类街道严禁,二类街道有序,三类街道有序”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以下管理标准。 一、严禁区(一类街) 1、定义 严禁区是指严格按照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要求,在城区划定的严格禁止各种违反城市管理行为的区域。本区域采取最严格的执法手段和最高的处罚标准,使其达到精细化管理的要求。 2、管理标准 无违法占道经营(包括出店经营、各类占道棚亭、流动摊点等)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等“九乱”现象;无经规划部门认定的违法建设现象;无商业门店音响噪音扰民现象;无违法从事户外宣传(咨询)活动;无建筑渣工地和建筑渣土车辆违规行为;无流浪乞讨现象;无洗车场站违规作业行为;无使用非清洁燃料和随意排放油烟等违规行为;无违法设置户外广告、门头牌匾现象;无擅自在人行道设置机动车停放点和随意停放行为;无违法毁林毁绿案件发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度的落实率100%。 3、具体路段(共8条) 东街(钟楼至西余铁路) 西街(钟楼至涝河桥头) 丰京路(西余铁路至东城路) 草堂路(大十字至汽车南站) 娄敬路(大十字至北转盘) 秦户路西段(东城路至高速路出口) 人民路(渼陂东路至人民路南转盘) 画展街(娄敬路至车站北路) 二、严控区(二类街) 1、定义 是指按照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要求,通过加强日常监控,做到及时制止、纠正和处罚所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使环境容貌秩序达到规范化管理要求的管控区域。 2、管理标准 沿街门店出店物品占道严格控制在店外1米以内,且摆放整齐有序。流动占道摊点每100米不超过1户,自发现起30分钟内完成清理取缔工作;乱张贴、乱涂写等“九乱”现象查处率不低于90%;沿街违法建设现象查处率100%;商业门店音响噪音扰民投诉案件查处率100%;违法从事户外宣传(咨询)活动查处率100%;建筑工地和建筑渣土清运车辆违规行为查处率100%;违法设置户外广告、门头牌匾行为查处率100%;洗车场站全部登记造册切违规行为查处率100%;餐饮业环保油烟违规行为查处率100%;人行道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处罚率100%;违法毁林毁绿案件查处率100%;流浪乞讨人员自发现起30分钟内完成引导劝离工作。 3、具体路段(15条) 南街(钟楼至南关十字) 钓台路(南关十字至新城路) 北街(钟楼至渼陂路) 渼陂东路(娄敬路至东城路) 渼陂西路(娄敬路至涝滨北路) 展宏路北段(画展街至古城东路) 东新路(许家河至西余铁路) 兆丰西路东段(草堂路至西苑南路) 兆丰东路西段(草堂路至西余铁路) 车站南路(东街至兆丰东路) 车站北路(东街至渼陂东路) 古城西路(北转盘至北极路) 古城东路(北转盘至双鹤制药厂) 东城北路(丰京路至渼陂路) 东城南路(丰京路至吕公路) 三、疏导区(三类街) 1、定义 是指通过落实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一系列人性化措施,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在不违反城市管理法规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各类形象城市环境容貌秩序的行为进行有效引导、劝离和规范,实现城市管理整洁有序的管理区域。 2、管理标准 按照便民有序的原则,在适当地点设置便民服务摊点,在适当地点划线定位,在要求摆放整齐的前提下适当设置一定数量的非机动车停放点。经批准设置的各类便民摊点经营管理有序规范;沿街门店允许存在占道经营,但店外摆放的物品必须控制在盲道以内,不得占压盲道。无明显乱张贴、乱涂写等“九乱”现象;沿街违法建设现象基本消除;商业门店音响噪音扰民每百户发生率低于5%;纠正率100%;从事户外宣传(咨询)活动规范有序;建筑工地和建筑渣土清运车辆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违法设置户外广告、门头牌匾现象整改率100%;洗车场站违规行为整改合格率100%;餐饮业环保油烟违规行为督促整改合格率100%;严肃查处各类人行道机动车违停行为,占压盲道机动车辆处罚率90%;违法毁林毁绿案件查处率100%;流浪乞讨人员自发现起60分钟内完成引导劝离工作。 3、具体路段(除严禁区和严控区以外的区域均纳入疏导区域,共21条) 府东巷(东街至政法路) 府兴巷(东街至箭门西路) 箭门西路(草堂路至西苑路) 箭门东路(草堂路至车站南路) 兆丰西路西段(西苑南路至涝滨南路) 兆丰东路(西余铁路至东城南路) 政法路(北街至娄敬路) 七一西路(娄敬路至北极路) 七一东路(娄敬路至展宏路) 光明西路(娄敬路至北极路) 光明东路(娄敬路至展宏路) 惠丰路(铁路十字至车站东路) 涝滨北路(西街至古城西路) 涝滨南路(西街至吕公路) 吕公东路(草堂路至东城路) 吕公西路(草堂路至涝滨南路) 北极路(渼陂西路至涝机路) 展宏路南段(东街至画展街) 西苑南路(西转盘至兆丰路) 西苑北路(西转盘至渼陂路) 朝阳路(丰京路至兆丰路) 四、关于城区便民摊点设置的情况说明 为继续加强城市市容环境的管理,进一步巩固我县创卫成果,有效化解“马路市场”,即确保市容环境的“大面子”又保障弱势群体的“小饭碗”,我们城管执法大队按照分类划分,因地制宜,切实可行,标志明显,便于管理,既方便消费者,又便与经营者,以达到管理者、经营者、消费者互惠互利、共赢为目的这一设置原则。按照“四统一”(统一经营器具、统一收摊时间,统一服装、统一垃圾收集容器)的设置管理标准严格实施。设置的便民摊点涉及早餐、夜市、蔬菜水果、小百货等五大类,截止目前共有268户。具体分布情况如下: 1、早餐饮食便民摊位点分布情况: (1)西转盘(东南角和西南角人行道上),经营时间为6:00——10:30,有16户。 (2)画展街(森工医院对面人行道上),经营时间为6:00——8:00,有10户。 (3)北转盘(西北角人行道上),经营时间为6:00——。10:30,有4户。 (4)北关医院十字(东北人行道上),经营时间为6:00——10:30,有7户,另有2户经营水果。 (5)娄敬路(五金公司转角人行道上),经营时间为6:00——10:30,现有2户 (6)政法路(电信局大门以西人行道上)经营时间为6:00——14:00,有9户。 (7)北关中学门口西侧人行道上,经营时间为6:00---10:30,现有2户。 2、夜市饮食便民摊点分布情况: (1)娄敬路(宁西十字东北角和东南角人行道上,)经营时间为18:00以后,现有10户。 (2)娄敬路(人人家超市门前),经营时间为18:00以后,现有20户。 (3)人民路(英皇酒店楼下人行道上),经营时间为18:00以后,现有9户。 (4)饮食街十字(西北人行道上),经营时间为18:00以后,现有13户。 (5)展宏路十字(北口西南角人行道上),经营时间为18:00以后,现有7户。 (6)东新路西段(南、北两侧人行道上)经营时间为18:00以后,现有13户。 (7)人民路金龙酒店南墙外,经营时间为18:00以后,现有8户。 (8)东街财富中心西侧停车场门口,经营时间为18:00以后,现有5户。 3、夜市小百货便民摊点分布情况: (1)大十字北娄敬路(工艺至人人家超市间的人行道上)经营时间为18:00以后,现有42户。 (2)大十字南草堂路(体育场门前人行道上),经营时间为18:00以后,现有43户。 4、水果、蔬菜销售便民摊点分布情况: (1)东新路东段两侧人行道上,经营时间为全天 现有17户 (2)展宏南路(建行巷道内)经营时间为全天,现有40户。 5、自行车保管站分布情况: (1)草堂路箭门商场门前人行道上。 (2)剧院门口人行道上。 (3)体育场门口南侧人行道上。 (4)政法路口电信局门外人行道上 (5)人民路人人乐超市外人行道上。 (6)府东巷南口博爱医院外东侧人行道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