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陕西省西安市户县蒋村镇罗堡村的村民,一直以务农为生,和大多数村民一样过着平凡的生活。但近年来发生在身边的一些事情,让人想不通,并对基层政府的作为产生诸多疑问,尽管事情本身都不是什么大事,但却很有普遍性,任其发展会动摇共和国根基的,希望我反映的问题能被正视并得到解决。 事情是关于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2011年10月,户县全面启动了农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按计划要在年内完成。可该项工作在我村却迟迟未动,部分党员和村民多次找镇政府及县信访局、县委组织部反映、催促。直到2012年3月才正式启动。其原因很简单,就是原党支部书记罗某和两个村委会委员将我村王新良一家四口打伤并致一人不治死亡,涉嫌刑事犯罪,按时启动换届选举罗某不能为候选人,而罗某在镇政府和县上相关部门里都有后门,为了罗某能继续当书记,硬将换届选 举推迟5个月并由镇政府拿出数万元帮罗某等人将刑事犯罪行为花数拾万元私了后才启动。 党支部换届选举过程中,罗某以给党员发放米、面、油等进行贿选,并给其侄子王某许愿促其当村长让其助选,罗某发现选举形势对己不利,指使非党员的王某等数次冲击选举会议,加上镇政府组织选举的人员对罗某偏袒,使支部选举会议数度被破坏。 2012年3月下旬,新支部成立,罗某落选。村委会选举启动,首先由小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了由九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按照法定程序组织选举工作,确定了候选人的条件。同时选委会和党支部不断接到村民举报,王某、余某等人以每张选票100元的条件在全村非法拉选票,有贿选嫌疑,并有四人写了实名举报材料。选委会和党支部研究后决定村委会主任和委员候选人的资格要按照预设条件审查通过后才有效,并将该办法张榜公告,无人对该办法提出异议。 候选人提名选举后,非法拉选票者进入了大名单,2012年4月13日下午,村党支部和选委会召开了联席会议,对候选人资格就行了审查,以非法串联拉票、操纵破坏选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法超生男婴;文化程度较低、经常参与赌博。一致通过了取消王鹏飞主任候选人资格;以非法串联拉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法超生男婴;文化程度较低。一致通过了取消余航星委员候选人资格;以非法串联拉票一致通过了取消罗社会委员候选人资格。 候选人名单公告后,蒋村镇政府派人将公告撕了,并广播公布名单无效。镇政府人员在村办公室和选委会、党支部协商此事时,王鹏飞等纠结20余人打砸了办公室,并将选委会主任汪某打伤。激起了正义村民的强烈不满,2012年4月16日,我村30多名村民打着《我们不要钱买的村官》的横幅,跪在县政府门口请愿,要求解决罗堡村的贿选问题。县委、县政府很重视,当天下午就组成了由检察院、公安局、信访局、司法局、民政局、纪检委、组织部、换届办派人参与的联合调查组调查此事,但至今没有给请愿群众答复。只是以换届办名义给蒋村镇出了个指导意见,其内容:1、该村选委会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为由,可以取消王鹏飞、余航星的当选候选人资格。2、上访反映的王鹏飞等人的贿选行为,调查证据不予支持,不能成立。3、上访人反映的治安案件,可直接与当地公安派出所联系。该打砸办公室、打伤选委会主任的治安案件,在蒋村派出所报案后至今也未得到处理。 2012年6月15日,罗堡村选举大会进行约一个小时时,有多名选民向选委会和党支部举报,王鹏飞等人在会场门口进行有损正式候选人的违法竞选。选委会调查属实后经选委会和党支部取得一致意见后,向蒋村镇换届领导小组请示暂停会议,解决违法竞选问题后再继续进行,蒋村镇换届领导小组不同意暂停会议,相持中,蒋村镇换届领导小组成员用广播宣布,选委会成员不依法履行职责,中止、撤销选委会成员职务,并现场重组了新的选委会,将当天的选举进行完毕。蒋村镇换届领导小组中止、撤销选委会成员职务的行为,违反了《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程序,侵犯了村民的自治权,侵犯、侵占了村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委会成员的任免,是村民的权利,政府任免选委会人员属于滥用职权,其程序违法。6月18日,选委会集体向蒋村镇政府就被非法撤销职务一事提出质疑,蒋村镇政府答复由县上决定。6月26日,选委会向户县人民政府和户县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了《控告、申诉、申请书》,要求纠正蒋村镇政府的违法行为,恢复选委会成员职务。6月30日,60余名村民联名向户县人民政府就蒋村镇政府非法撤销、重组选委会一案提起行政复议,被户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口头告知不予受理。群众不服又到西安市民政局投诉,西安市民政局基础政权处宋玉峰居然答复“选举即使违法也不会纠正”上 访群众群情激奋但也很无奈,集体跪在市府大门口,但最终还是无果而终,不了了之。 在选委会和村民集体反复催促下,2012年9月3日,户县农村两委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出了县村选办发(2012)18号《户县农村两委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罗堡村汪惠林等人反映村委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处理决定》,对汪惠林等人的诉求不予支持、不予受理。汪惠林等人对该《处理决定》不服,向户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户县人民政府仍然不予受理。汪惠林等人又诉于户县人民法院,至今依然是既不受理,也不出裁定。对户县人民政府复议决定不服,先后上诉于西安市民政局和陕西省民政厅还是未果,又诉于西安市人民政府被告知户县人民政府应该受理复议申请但时限已超出时效。因户县人民法院对汪惠林等人的诉求既不受理,也不出裁定,只得依法诉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至今依然如泥牛入海杳无信息。无奈之下,于2012年9月25日和10月25日,市委纪检委领导接待日,选委会、党支部又将此事诉于市委纪检委,答复说很快户县相关部门会和你们协商解决此问题,但至今还是无人问津。 因为6月15日的选举结果,得不到选委会、党支部及大部分村民的认可,无人给其移交公章及办公场地钥匙,便私刻公章、数次强撬办公室门锁并更换锁具,使党支部无法办公,村务长期处于混乱状态。一村两枚公章,各自为政,集体财产不断流逝。部分有正义的村民无法忍受,2012年12月又向户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户县农村两委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罗堡村汪惠林等人反映村委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处理决定》,纠正违法。未被受理,又将户县人民政府诉于西安市人民政府被告知应由选委会向人民法院告户县农村两委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现在该案能否在人民法院立案还在被进行立案审查中。 纵观整个过程,很简单的一个违法案件,只因为违法者是一级政府,就连案都立不了,层层护短,官官相卫,偌大一个国家,居然找不到一个说理、执法的地方,市民政局基础政权处宋玉峰的“违法也不会纠正”说法,更是让人震惊。违法不纠,那么立法又有何用?我们的民主权利应该由谁来保障?愿政府能给我们明确的答案。愿我们小小的问题解决中能够推动国家的民主与法制建设。 以上所述属实,愿承担法律责任。恳切急盼有关部门严查此事,还农民一个太平的罗堡村!希望广大网民关注此事。, Q: E9 m+ I/ a3 B1 [7 Q
罗堡村一村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