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摄影大赛无疑是件好事,受人欢迎。看了通知,这些奖项使摄友们纳闷。“宝苑·清华园杯”2013摄影大赛奖项是这样通知的: “七、评奖与展览 1、摄影大赛奖项设置。奖项评比分为3大类,奖项共设31名,包括有最佳珍藏奖1名(不按类评比)、一等奖3名(分类各1名)、二等奖6名(分类各2名)、三等奖9名(分类各3名)、优秀奖9名(分类各3名)。 2、奖金及奖励。最佳珍藏奖奖品:宝苑地产购房代金卡一张(3万元)+现金1888元人民币+宝苑公司创意签约摄影师+荣誉证书 一等奖奖品:宝苑地产购房代金卡一张(1万元)+现金888元人民币+荣誉证书 二等奖奖品:宝苑地产购房代金卡一张(8000元)+现金588元人民币+荣誉证书 三等奖奖品:宝苑地产购房代金卡一张(5000元)+现金388元人民币+荣誉证书 优秀奖奖品:现金188元人民币+荣誉证书”。 这个购房代金卡的金额与房价有什么关系呢?房价是企业自己定价,是由宝苑地产自己定,优惠多少也是宝苑地产说了算。 最近国五条出台,新房销售不佳,户县有开发公司谁买一套房就送一台车、又有开发公司交5000顶50000,这哪一家的优惠金额比宝苑地产的代金卡低? 谁要获奖领宝苑地产代金卡使用就要给宝苑地产推销一套房?获奖者成了宝苑地产的义务推销员? 宝苑地产在销售困难时想此绝招也确实太高明了! 更是摄友难以理解的是通知第五条第9款规定:“9、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这是法律所不容许的。谁知道你们如何解释?有什么黑幕和不可告人之处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