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网

 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扫码登录

使用验证码登录

搜索
热搜: 户县
查看: 3073|回复: 10
收起左侧

户县经济适用房火爆登记 名额有限!!

[复制链接]

2

主题

4

回帖

91

积分

初出茅庐

Rank: 1

积分
91
发表于 2013-3-29 14: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通  告
县经廉办通字〔2013〕1号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住房保障政策,落实民生工程,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经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就美林花园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购买条件:
(一)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单身家庭年龄须在25周岁以上);
    1.具有本县非农业常住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标准;
(1)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1315元;
(2)二人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1445元;
(3)单身人员上年度月收入低于1575元;
3.无房或住房建筑面积低于6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
4.县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时间
2013年3月28日—5月10日。
三、申请方法
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户县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两份。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未成年人的就学证明或出生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5、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明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婚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婚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以上所需材料均一式两份,由社区居委会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社区居委会及时受理申请材料,入户调查并在社区公示申请人名单3天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报送所属镇人民政府。
特此通告
咨询电话:029-89022222   029-81460680
地址:公安小区以北,人民北路与渼陂路十字东南角
                                           户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3月26日

2

主题

4041

回帖

2万

积分

捌.大漠孤烟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20006

社区QQ达人

发表于 2013-3-30 01: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3-30 05:42:29 | 显示全部楼层

213

主题

3475

回帖

2万

积分

捌.大漠孤烟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20766

社区QQ达人新人进步社区劳模灌水能手

发表于 2013-3-30 11:44:02 | 显示全部楼层

132

主题

2012

回帖

1万

积分

陆.听雨闲人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2256

社区QQ达人

QQ
发表于 2013-3-30 14:03:57 | 显示全部楼层
经营立升净水器,承接各类直饮水工程 18092355585
发表于 2013-3-31 08:27:39 | 显示全部楼层

4

主题

1352

回帖

6775

积分

伍.妙语书生

Rank: 6Rank: 6

积分
6775
发表于 2013-3-31 11: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12

主题

18

回帖

635

积分

贰.杏坛小葩

Rank: 3Rank: 3

积分
635
发表于 2013-4-3 21:07:17 | 显示全部楼层

2

主题

4

回帖

91

积分

初出茅庐

Rank: 1

积分
91
 楼主| 发表于 2013-4-22 11:3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想飞的驼鸟 发表于 2013-3-30 01: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好!!

2

主题

4

回帖

91

积分

初出茅庐

Rank: 1

积分
91
 楼主| 发表于 2013-4-22 11:39:0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玩童 发表于 2013-3-30 05: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如有问题,可以致电89022222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小黑屋|手机版|[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秦岭网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58号
陕ICP备10002220-1~2号

GMT+8, 2025-5-5 21:25 , Processed in 0.197439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