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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相克”早被试验否定(求证·探寻喧哗背后的真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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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天山茗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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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8 16:0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北京中医药大学养生康复系主任林殷也指出,“食物相克”的说法毫无意义,既没有临床报告,也已被人群试验所否定。
  “在营养学上,没有食物和食物的禁忌,只有食物和疾病之间的禁忌。”北京朝阳医院营养科营养师宋新认为,患有某种疾病,对某些食物要忌口,比如说患者血脂高,就不要吃高脂肪的食物。
  “传说‘羊肉忌西瓜,鸡肉忌菊花,同食则中毒。’但这些食物在餐桌上常常同吃,也没见谁中毒啊!”中国农业大学营养与食品安全系副教授范志红说。她认为,所谓“相克”的说法可分为两类:一类与“降低营养吸收”或“造成某种营养素破坏”有关;另一类与中毒、生病等有关。前者几乎没有危害性,而后者因食用某些食物出现危害是有前提的。以虾和维生素C同食为例,传闻说会中毒,理由是虾含有浓度很高的“五价砷化合物”,维生素C会把它转化成剧毒的三价砷即砒霜,进而流传起海鲜不能与含维生素C的食物同食的说法。而实际上,100—200毫克的砒霜才有致命危险,我国一般鱼类砷含量标准是0.1毫克/公斤,也就是说,合格的水产即便吃10公斤,再加上足够多的维生素C,也不会中毒。
  有些食物同吃为何引发不适?
  【回应】 与食物不卫生、烹饪方法不当、饮食无节制及个人体质有关
  人们吃东西后有时会胃肠不适、皮肤瘙痒甚至食物中毒。这是“食物相克”引起的吗?
  “这种症状与食物不卫生、含寄生虫、烹饪方法不当以及个人体质等有关。”上海东方医院中医科主任张春燕表示,在多年的行医经历中,她从没碰到因“食物相克”导致死亡的案例。对于网传相克食物致病的原因,张春燕归纳为两类:一是源于现代科学中的化学理论。如海虾与维C;二是食物寒热温凉搭配。如羊肉配大蒜,两者同属大热食物,同食会上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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