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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永智律师新作《律师随笔琐议》首发式在三鑫大酒店隆重举行,在会上户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西军在会上发言,讲到戴律师时说,戴律师代理案子和法官“配合的好”,当事人不吃亏,有些律师和法官不配合,被代理人就吃亏。
9 n+ K7 c- Q! d4 R2 M4 _8 m 副院长李西军先生一哈暴露了户县人民法院是依法判案呢?还是依和法官配合程度判案呢?起码说明户县人民法院判案不是依法裁判。这里是否还有一层意思:这里参会的律师和给人代理案子的人多,再公布一下户县人民法院的潜规则。
) [9 i! t+ W7 S5 C 这个“配合”是给法官说谄媚的语言、还是请法官吃饭、洗脚、按摩?色情引诱?还是户县法院近年来立的规矩要交“油”钱?这样当事人就不吃亏了?; V: H, Y1 [# a
这样如果双方律师都像戴律师那样和法官“配合”谁吃亏?谁占便宜?也符合法官吃了原告吃被告这个原则。如果一方配合了,另一方就得吃亏,法律就是这样啊!!
2 Y7 G/ @3 F2 j9 H( h6 Y" C; I 戴律师几十年来如果真的像李副院长先生说的“配合”,那么,造成多少枉法裁判!户县法院用“配合”撂倒了多少当事人。多少当事人因为没有和法官“配合”倒在了户县人民法院枉法裁判的铡刀下!!!
& M) D+ q' I( z! c$ ? 户县人民法院为什么这几年判的错案这么多、已决案子执行不了就是当事人没有和户县人民法院“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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