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小兵的当选证书和冯家屯村400村民的“村委会公章”。
郭小兵的当选证书和冯家屯村400村民的“村委会公章”。
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王镡 发自陕西延安
2012年1月10日,新当选的子长县瓦窑堡镇冯家村村主任郭小兵拿到了瓦窑堡镇人民政府颁发的当选证书,陕西省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子长县瓦窑堡镇冯家村主任选举工作落下帷幕,郭小兵更是对任期内的工作充满信心,一样满怀信心的还有冯家屯村的400多户村民。
村民民主选举遭遇村支书势力抵制
然而,4个月后的2012年5月28日,陕西省子长县瓦窑堡镇政府收到一份《关于冯家屯换届选举后有关问题的请示书》。
请示书反映冯家屯村新一届村工委员会当选后,村委会公章、财务至今没有移交,致使村委会不能顺利履行职责,其主要原因是村支部书记故意设置障碍,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依法选举产生后,有了当选证书却拿不到财务账目以及村民委员会公章;村民代表作为村民会议授权议事决策机构,村民代表换届选举至今 没有进行,导致村民代表会议无法召开;村民监督委员会没有换届选举,使民主监督变成一句空话;村民委员会的会计、出纳或记账人员至今没有公开推选确定等问题。
冯家屯地处陕西省子长县县城所在地瓦窑堡镇中心地段,地理位置优越,但据村民反映现在的村民种地没地,花钱没钱,主要原因就是村支部书记冯志昌任职二十多年来,严重违反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任命自己的亲妹夫担任村里会计,从土地出让、城区开发、工程发包、土地租赁、党员纳新、村干部任用、资金管理、财务制度的执行等所有事关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上完全一人说了算。
尤其2002年从安东东路新城开发以来,至今有5800多万集体收入及支出情况没有向村民公布支出情况,使好好的一个冯家屯村被搞得人心涣散,怨声载道。该村2011年启动的开元商城高层工程,从工程的用途、分配、造价、发包、监督等一系列事物的决策中,完全侵犯和剥夺了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大会的权利,没有举行任何会议进行讨论,冯志昌一人将该项工程启动、实施,对外发包,在村民中造成极大的反响和极坏的影响。村民最为担心的是村支书将该项投资上亿元的工程变成继红都宾馆之后再次成为盘踞在县城中心地带的高楼大厦的主人,将全村人民赖以生存的黄金地段变成村支书的个人财产。
请示落款处代替冯家屯村民委员会公章的是400多村民的鲜红手印 。 主管县长白延东:“这个事情我会关注的”
据瓦窑堡镇人民政府镇长刘海明介绍,2012年3月在镇政府的组织下进行了财务手续移交,上一届村主任,这一届村党支部成员和村委会10多人参加,镇党委书记刘长青主持召开了村委会和村主任选举。
依据刘海明的说法,财务手续已经全部移交,但冯家屯村里面还牵扯其他的一些情况,不仅仅是交接的问题。
《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将村民委员会印章移交乡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封存保管。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当日,乡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将印章交付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新一届村民委员会自产生之日起,原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当在十日内完成办公设施、财务账目、债权债务、经营资产、资料档案等移交工作。移交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乡镇人民政府监督。
但实际调查过程中记者发现,冯家屯村民委员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新一届村委班子后,由于新当选村主任由于没有取得冯志昌的同意,处处给新的村委班子设障碍,公章,财务迟迟不予村委移交,致使新一届村委会不能正常开展工作,村委会工作陷入瘫痪。
记者电话联系到村支部书记冯志昌,冯书记以“开会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记者在县政府三楼找到了主管民政的副县长白延东,白县长拍了拍记者的肩膀,说:“这个事情我会关注的”,同时让记者直接联系民政局。
民政局:村民反映情况属实 责成镇政府限时予以纠正
随后,记者将村民反映的情况及了解到的反映给延安市委组织部及延安市民政局,并希望能够及时回复调查和整改情况。
8月9日,延安市民政局基层政权科科长刘虎全收到子长县人民政府的回复,经调查:新一届村委会产生后财务账目是进行了交接,在镇政府的结算大厅村委会主任印鉴至今没有更换,也没有进行财务活动。确认村民反映的没有选举村民代表的情况属实;村民反映的村民委员会财务人员没有推选情况属实;因2009年根据省上的精神,冯家屯村才成立的村民监督委员会,因为产生的较迟所以2012年全县都没安排换届选举。没有落实到位的情况已经责令瓦窑堡镇人民政府根据《村委会组织法》等相关规定,要求瓦窑堡镇在8月20日前将发现的问题予以纠正。
近年来,村民民主选举新旧村委会村务不交接或交接不彻底的现象仍很普遍,有的甚至换届几年后村务交接手续都没有交清。村务手续不能及时移交,对于新一届班子尽快进入角色,开展村务公开等工作,保持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产生了十分不利的影响。
据了解,目前的村务交接的难点主要表现在印章交接、财务手续交接、承包合同交接、村集体资产交接等方面。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上届“两委”干部对民主选举、公平竞争缺乏正确认识。二是前任对新任干部怀有敌意,不愿顺利“交权”,认为自己对本村的发展出了力,现在却要拱手让权,在交接中采取拖延战术。三是一些村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前任怕后任揭老底拒不交账,造成账目难以衔接,影响财务正常开展。
截止记者发稿时止,仍然接到村民的电话反映,政府对他们反映的情况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动作和落实。(民主与法制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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