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占农用地建小产权房 海南三亚:一房地产开发商被判刑 李轩甫 许樱 方行 6 P$ f% O+ \4 R& o5 m'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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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20110823 本报讯(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许樱 方行) 8月18日,海南省三亚市城郊法院依法判处一起因违法占用农用地建小产权房的案件,房地产开发商黄微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 ( b1 e6 ]: d7 ]( r9 R%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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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检察机关指控,2010年4月,黄微经人介绍找到三亚市凤凰镇水蛟村委会下乙小组组长、会计等人,双方商定以租地为名,黄微以40万元每亩的价格租赁下乙小组的农用地40亩,租期为70年。 黄微把1600万元转付给下乙小组的村民后,便与村民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以农业开发的名义租用该地。2010年5月,黄微在未经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该地上开发商业房产小区,并向外预售。 经非法平整为建筑用地之后,到2010年7月为止,已经在该地块上建成占地面积为1400平方米的楼房三层(尚未完工)。 该项目经三亚市政府确定为违章建设工程,并于2010年7月23日被三亚市政府强制拆除。经测绘表明,非法占用农用地面积为22423.51平方米,合计33.6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