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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国庆节前夕,我在秦岭网发布了一段文字,提出了我对诸如“祖国70华诞,祖国70周年生日快乐“之类口号的一些浅陋的看法,不料我的观点却有幸与复旦大学国际法教授龚柏华先生的文章撞了个满怀。现将龚教授文章的主要内容分享给各位朋友,以供大家思考和研判。
M7 S, t8 G8 a0 C$ M2 {, ]: F7 Z; f3 Y 龚柏华先生简介:
6 V& W& s- R' i" ^2 d 复旦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授,博士生导师,兼职律师。同时兼任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业务总监;上海市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会长。商务部推荐WTO争端解决专家组指示名单上中国专家。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q6 `7 d9 J, F: M ~
龚柏华教授如是说:# r/ f O: h4 I9 [6 F
中国人讲的祖国即中国。这是历史人文地理概念。中国的历史至少五千年。我们可以祝福“祖国万岁”,但祖国不只是70岁。% ?" n& t. x Z* C/ T6 E
10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日子。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际上是一个新政府的名称。今年成立70周年。
+ j4 f" x0 U# R( Q3 f 因此,严格意义上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的政府,是取代“中华民国政府”的新政府。一般可以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来代表中国。但中国(特别是祖国意义上的中国)不能等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一首著名的歌,歌颂共产党的,名字叫《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这儿的“新”应该是从政权性质意义上来定义的,并非法律概念。7 G* T9 A8 ?, q* q
如果在国际场合,则一定要掌握好分寸。根据国际法,中国是国际法的唯一主体,在国际上不存在两个中国。1949年10月1日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是代表中国的新政府,仅仅是改了“国号”,但中国仍然是中国。从国际法上讲,1949年10月1日前后的中国是一个、是连续的,不存在新中国与旧中国之分。如果我们自认为1949年10月1日成立的是“新中国”而不是新政府,这将默示承认有个“旧中国”的存在,这为台湾当局找到理由(可关注马英九教授在东吴大学讲座的论调),认为“中华民国代表的原中国仍然存在”,只不过现在又出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的新中国”,这样客观上就存在了两个中国。
, X0 H1 z' [1 y' }- y. j% Z 我们不承认“中华民国”政府在法律上的存在,即不承认两个政府,更不承认两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对“中华民国”的取代和继承。在我国外交实践中,我们也是小心翼翼,在1971年,我们是说“恢复”了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地位,而不是“加入”联合国。否则就会陷入“两个中国”的陷阱。1985年我们提出的“恢复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缔约国地位,简称“复关”,也是此道理。遗憾的是我们的一些政府官员仍然在说“入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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