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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韩新茂局长残害出租车经营户2 h$ _' J, C3 ?2 E& y. _2 y2 Y
第五集、韩新茂是参与诈骗294万元的权威人物。
- c" ~1 @1 i# I; z7 t 户县腾达出租车公司经理刘育聪,户县宏达出租车公司经理张浩东,两公司所服务管理200辆奥拓牌出租车其车辆行驶年限和经营权使用期限均于2009年12月30日届满。经营户用自己的奥拓牌旧车经过车辆报废程序取得购买新车指标数额。由公司统一代办向行政主管部门审请更车行政许可。同时与贾育晓商谈购车业务。特注明:2009年6月20日贾育晓是西安奥通公司经理,是向户县两公司供货的销售方。贾育晓于2010年3月8日接管张浩东户县宏达出租车服务公司经理法人资格身份。此为后文贾育晓2010年3月掌管宏达公司经理后,强行逼车主人签“承包”合同,无耻、鄙劣行为伏笔。
' q* V+ x9 ]/ ?+ x, E! U' F 诈骗第一步、首先由户县交通局韩新茂局长对车辆品牌、性能、颜色审核同意。关键是购车合同显示车价83500元其中含14700元攺装费,这一重大问题,根据比亚迪轿车使用手册第82页车辆性能说明:新车出厂已具备燃气、燃油、双燃功能。那么凭空加收每车14700元改装费这是明着骗取。在“利益”和“法律”面前,韩新茂选择前者。凭借手中“审批出租汽车更新”行政大权,最终审核行政许可这份购车合同。颁发了诈骗294万元的诈骗通行证。
$ T+ H0 i! V3 h0 ~ w+ z 第二步、有了韩新茂局长行政许可。于2009年6月28日和6月30日两公司分别通知200户购车主交购车款83500元含14700元改装费,另外每车加收更车服务费1500元。仅此两项收取服务费30万元,又凭空诈骗294万元。
5 l- O2 J1 a$ e M# L; | 第三步、贾育晓为假改装提供发票证据。于2009年7月10日贾育晓以销售方向户县腾达公司开具一份票号为00122192号码的陕西省增值税发票。发票面额显示6辆车改装费88200元。这张发票起到了关键的证明作用,证明平均每辆车改装费就是14700元。
$ R( c/ H% y7 O2 U B3 h/ { 就这样294万元成功诈骗,天衣无缝,即有局长的行政许可,又有合同形式要件骗局,还有这份改装费发票作为“合法”收费向购车主报账的证据。
z8 e" Z6 x7 ^1 F9 ` 一宗特大巨额诈骗案,由于韩新茂局长大树遮阴,经多次揭发,“合法收费”的黑盖子至今不能揭开!' m1 C! G# r( r1 G0 v
文章待续第六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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