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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安联违规 领保监会2011年“1号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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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5 21:27: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1年01月24日01:45  来源:新京报
       记者昨天从保监会获悉,由于电话回访不符合保监会规定要求,未提示消费者投连险、分红险和万能险可以在犹豫期内退保,中德安联人寿遭保监会罚款30万元。
  据了解,去年3月,保监会对中德安联进行了现场检查。保监会表示,在检查过程中发现,2009年11月,中德安联对其新单回访标准话术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话术仍然与保监会《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要求不符。 
据记者了解,中德安联在投连、万能险话术中没有明确提示犹豫期内可以享有的退保权益,未向投保人确认其是否知悉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事项,未明确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费用扣除项目及扣除的比例或者金额;此外分红险话术中也未明确提示犹豫期内可以享有的退保权益。
  保监会表示,中德安联标准回访话术违规直接导致了其实际完成的电话回访不符合监管要求。经统计,2009年10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中德安联累计完成22168件新型人身保险产品电话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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