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陈敏桃,家住鄠邑区渭丰镇元三村四组,有5.54亩责任田,地处东西一号路和南北五号路东南角100米处。2003年经本村村民樊应利介绍给玉婵镇曲抱村村民张涛,租期十年,到期回田。 由于经营不善,2006年该企业倒闭后,由樊应利代付租金至2010年,后亦不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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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月底,我发现元丰包装法人樊斌妮带人在我租出去的场地基建,才知樊应利在四年租金未付.不告知我的情况下私自转卖给樊斌妮,我当时就告知樊斌妮你和我没有任何合法手续,这是非法强占,他不但不听劝阻,还恶语相加,强行施工。 7月3号上午,我和我地领家刘玲玲婶一块去和他商议.论理.劝阻,他态度十分蛮横,对我大骂不止(我是烂着,要是有钱直接把你弄日塌),随即从厨房拿来菜刀扬言要砍死我,被现场工人拉开,他又拿起铁锤砸烂我停在基建场地的摩托车又打电话叫来五六个社会闲杂人,手持铁棍对我进行赤裸裸的威胁“我哥不就是建个厂房么!你再敢阻拦把你弄到没人烟的地方,弄死你都没人知道,要么就是车祸”其言行举止标准黑社会行为。 下午我刘玲玲婶再次去论理,他们径直走我跟前将我推倒拳脚相加,边打边威胁“我就是我哥雇来打你的,原则是打成轻伤,不犯法,况且我哥法院有滴是人”。我打110报警,他们夺去我手机直接摔地上,再次殴打我三次,樊斌妮命令打手将我塞进车里,自己开车把我扔到离我家300米的巷口,并威胁说“下次再来,一定弄死你”。渭丰派出所居然知道我被扔巷口?我给接警民警赵全喜说明事情经过,他很负责任的给樊斌妮打电话后说:樊斌妮他没打,现场目击者刘玲玲婶随即说:人是他雇黑社会打的,车是他自己砸的,我作证。接警民警赵全喜说他要调查,先看病。村民拨打120送我到户县北关医院治疗。被确诊:多处软组织损伤.颅脑损伤.外伤性眩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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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 m$ h, r- {+ B! A我老公从外地回来找派出所民警赵全喜看问题怎么处理,他说打我跟我老公有啥关系,不行你们“黑吃黑”,多么好的人民警察!!我老公气的找各大部门反应情况,都说要调查,回家等答复,都石沉大海,等无音讯,对方厂房照盖不误。百般无奈之下。病未痊愈的我再次向各大部门反应,等来的答复是----我们处理不了,你法院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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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V ~$ c2 M* l- W+ \2015年9月18号,两案同诉至鄠邑区人民法院,人身伤害赔偿案在几个月后开庭,在对方没有出庭的情况下,以渭丰镇派出所民警赵全喜所谓不成证据的证据为结论,虚有的事实为依据,判我-----败诉!!!(土地案开庭之前送传票被拒收后扬言:这事跟他没关系,下次再来,打断你的腿)2018年五月的事,多么牛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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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一个遵纪守法的普通农民,就因相信人性,把自己责任田以口头协议形式租出去,就应承受收不到租金.土地被非法转卖.人身受到伤害.无处论理的结果吗?为恶者逍遥法外,能够如此明目张胆欺压良善,视法律为无物,横行霸道,是谁让他如此张狂,猖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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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我恳请有关部门查明真相,还我赖以生存的土地。同时,震慑这些社会蛀虫.社会残渣,让他们明白习总书记:反一切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利益,打黑除恶不是一纸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