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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上《微信上这6件事不能做!前4种可能被判刑或拘留》鄠邑公安公众号转载,第六件事谈投票猫腻全文如下:' ^- X; N, c! D, M6 V
在微信朋友圈,你有没有为朋友家的孩子投过票?或者为自己家的孩子拉过票?不知何时起,朋友圈拉票变成了一种常态。而媒体调查发现,朋友圈投票早已蜕变成“传销式”商业活动,参与者的个人信息存在被泄露的风险,成为“黑色利益链”牟利的工具。
! ~7 Q7 _$ n9 T$ }- G* R 评选最萌宝宝之类活动的主办方多是早教中心、民办幼儿园、儿童摄影店等,作文比赛、才艺比赛之类活动的主办方大都是一些社会培训机构。可以说,这些评比投票活动完全是商家的一种营销手段。更有甚者,对活动参与者的个人信息打起了歪主意。
8 e0 I4 x9 f: u0 |: A" ^ U# W 辽宁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民警李涛介绍说,他们在打击电信诈骗时遇到过这样的案例,“父母把孩子的身份、姓名、就读的学校甚至照片都提供给后台,后台将这些个人信息非法出售,不法分子拿到后编造一些重病、车祸的消息,对父母进行诈骗。”7 v8 W4 b: V6 ]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朋友圈这种“绑架式”、“传销式”投票掺杂着大量的商业行为,可能藏匿黑色产业链,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尽早喊停,“朋友圈这种熟人社会的拉票已经失去了公平的意义,完全按照人脉拉票,所以并不存在对一个作品或者人真实的评价。所有人在投票之前必须先关注一个公众号,这也是商业机构用最廉价的噱头去拿到用户最宝贵的个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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