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端漫步8
发表于 2017-6-30 22:56:16
山里来 发表于 2017-6-30 14:53
北京市东元律事务所西安分所律师是新阳坡村委会和小组分别委托代理人。共计开庭包括中院二十多次,律师费用 ...
余下法院好样的值得赞扬。
敬言
发表于 2017-7-1 08:29:51
和尚009 发表于 2017-6-30 09:31
新阳坡三委会干部都是法盲
这种官司一打就败
还真以为自己真能一手遮天
我们北街七一村,也不给独生子女户分双份
山河好大
发表于 2017-7-1 08:39:26
同一件事情,打了五场官司,这干部不知是咋想的呢,还都是北京的律师帮村委会在打。
这官司的花费是村长掏腰包呢,还是书记来掏腰包
还口出狂言,不尊不敬的。真可谓是
贼娃打官司 场场输
多么痛的领悟
发表于 2017-7-1 15:07:16
把你那律师事务所给我也介绍一下
王建民
发表于 2017-7-1 15:31:59
新阳坡村长违背政策、独断专行。請北京律师花村子公款、输自己脸面!何必、何必!{:5_332:}
一队人民
发表于 2017-7-2 19:29:12
听说剩余款项 村干部再也没叫北京律师 干部也不敢到场
何必呢
吃了就吐出来吗
会舒服些
一队人民
发表于 2017-7-2 19:30:26
给法官送锦旗
应该也给新阳坡村干部送锦旗 不作为
心灵一点通
发表于 2017-7-2 22:46:00
{:7_381:}{:7_381:}{:7_381:}
穆金波
发表于 2017-7-2 23:22:02
形文的东西能抖.真是鸡旦碰石头。
全村村民根着带灾。
山里来
发表于 2017-7-3 13:31:27
多么痛的领悟 发表于 2017-7-1 15:07
把你那律师事务所给我也介绍一下
你是村干部吗?户县人就请户县律师费用低的。法是一个法,除非你别有用心,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律师“雄辩”能很强,法庭上带的电脑,当场查法规讲案例,一个“村民自治法”大于计划生政策把余下法官,中院法官说的哑口无言,可惜是“贼娃打官司“。给自己请还是慎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