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皇威武 发表于 2016-12-9 21:18:30

      2014年2月的王建民公然发帖揭露出租车拼座,并扬言安然无事的出租车是因为缴了保护费?要求交通部门要“重视”,很明显当时他对出租车深恶痛绝!
      时跨一年后,又是这个王建民,摇身一变,2015年8月,煽动出租车闹事、罢运,再后来,上访、静坐、打官司。期间,他还通过网络上为出租户“维权”,肆意妄加评论,法庭上理屈词穷搧对方耳光,甚至在车户们已陆续交车下线更新时,他还一意孤行的据“理”力争……俨然成为出租车户的“代言人”或“保护伞”!
      同样是一个王建民,从开始揭露拼座车黑幕到后来成了拼座车的保护伞,前后立场转变竟如此之大?期间内幕到底有多深?并且为了达到目的确实是煞费苦心、费尽心机!究竟背后受到多大的利益驱动?
——“保护费”究竟收了多少?罢运分摊的费用及每次上访收取的巨额费用究竟有多少进了老王的腰包?……众多出租户们日渐干瘪的腰包的钱都流到哪儿去了?恐怕老王心里最清楚!
      在替出租户们“维权”过程中,老王还恶意攻击他人,造谣滋事,难道出租车户的“保护费”还嫌收得不够吗,还想敲诈勒索吗?好一个人大代表,胆子也太大了吧!

拍苍蝇 发表于 2016-12-10 02:17:00

纵观老王发帖,三“胡”总结完,胡吹,胡说,胡编!

蜡笔小新肝 发表于 2016-12-10 06:26:32

竹海听涛 发表于 2016-12-9 17:08
王先生,你左手拿矛,右手拿盾,高大、威猛、帅气!如果用你的矛戳你的盾,你看咋样?我想你就不那么帅气了 ...

:lol:lol:lol:lol

山路 发表于 2016-12-10 08:02:29

{:7_360:}有笑

出租司机 发表于 2016-12-10 08:41:04

我算明白了,王建民所爆料的,都为一己私利,并非正义!

幸福如约而至 发表于 2016-12-10 15:19:04

呵呵,为一己私利也可以理解,但不要太过分,还是少做损人不利己的事,到最后自己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8_431:}{:8_431:}

努力奔跑吧蜗牛 发表于 2016-12-10 15:46:45

能力是有的,人也是很能行的,不然户县整个出租行业能被他一个人牵着鼻子走?应该给人家歌功颂德,让人家名垂千古么!{:7_396:}

笑丫头 发表于 2016-12-11 08:12:50

老王啊,人可要知廉耻呀!本人一直关注着你发的帖子,相互矛盾之处太多太多,人老了忘性大,就悠着点,别再丢人显眼了!

牛娃仔 发表于 2016-12-11 10:12:29

老王一言不发,自知理亏,难以狡辩,网友的眼睛是雪亮的,不当缩头王八也没办法了。

释义 发表于 2016-12-11 18:58:46

{:7_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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