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交通局韩新茂局长的胡说用语搬上县级大会
出租车案是全户县民众关注的大案,也是县领导关心的大案,昨天下午(12月6日)县领导向众多出租车户接待解决。会议期间户县交通局领导当会出丑胡说:“2005年由户县政府把200辆出租车经营权拍卖给两个出租车公司,所以经营权延续只能给公司延续。”这真是当着县领导面在大会上胡说,纯属法盲说法。 出租车经营权和出租车经营使用权是两个不同层次的法律概念,出租车行业是一项特种行业,其经营权永远属政府所有。经营者通过拍卖只是取得所缴纳有偿使用费规定时效期限以内的经营权合法使用权。 户县2005年元月政府拍卖200辆出租车五年经营权共收取有偿使用1000万元,时效由2005年元月1日到2009年12月31日止,五年届满之后公司没有向政府缴纳一分钱有偿使用费,公司未取得经营使用权。 户县原200辆奥拓牌出租车于2009年受让人车主申请,经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政许可,更新购买比亚迪牌出租车。新车主向国家缴纳了车船使用税,又向户县财政局每车缴纳64800元有偿使用费。(200辆共计1296万元),户县政府依据行政许可法律规定,按照200户缴款人名册向200户颁发《西安市户县出租汽车经营权证书》,200户新车主合法取得户县第二轮出租汽车2010年元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共六年经营使用权。 依据《西安市出租汽车经营权管理办法》规定,户县出租汽车第三轮经营权延续许可对象主体身份只有手持第二轮经营权证书的比亚迪车主人,也正是一车一审一证一许可的合法身份人。 户县交通局这位法盲局长韩新茂一再强调2005年公司每辆车缴纳五万元有偿使用费,五年期满后,还可以永久使用,这真是骗人说法、法盲说法。支付一年房租的人绝对没有资格再白住十年。哈哈哈!王建民的丑恶嘴脸暴露无遗了!昨天下午的对话韩新茂局长并没有在场呀,看来王建民真真正正在胡说! 建民老先生又丢人了!人家韩局长没出席对话会呀!真能胡说!日包我们花的冤枉钱还少吗? 把判决书发到网上吧,老王! 老王先生呀,政府的好政策都让你曲解的面目全非了,你再不要再胡搅蛮缠乱发一通了,还车轱辘话来回说,干些有意义的事!好好享受老年生活才是正道。{:7_394:}{:7_394:}{:5_321:}{:5_312:}{:5_356:} 这才真是“皇上不急太监急”呀!不知老王到底想干啥!人家车户都找公司下线办更新去了,建民在此白丢人!蠢! 楼主说的这么严重,为什么还输官司?看样子还是不真实吧! 人一旦思想钻了牛角尖,9头牛都拉不回来的!执迷不悟的人,只会越陷越深!最终无论如何挣扎,面对的还是一条死胡同!自己不悬崖勒马,也不要拉着无辜的一大帮人陪着劳民伤财,搞的身心俱疲,痛苦不堪!最终还是作茧自缚!过去的事早都一目了然,有何再去纠结!真是无趣透顶!冬日的阳光正好,听听音乐搓搓麻将品品茶…何乐不为呢?真让人无言! 天大地大 发表于 2016-12-7 19:22
人一旦思想钻了牛角尖,9头牛都拉不回来的!执迷不悟的人,只会越陷越深!最终无论如何挣扎,面对的还是一 ...
同感 自古以来…大中国上下5000年封建体制,很多东西根深蒂固,现实中的凡夫俗子无法完全更改和抗拒!做为普通老百姓没必要去做一些公认的徒劳的事情!踏踏实实做好自己本职工作,发展才是硬道理!法制社会,法律公正而严明!遵规守法,做新时代文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