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玉蝉镇陂头村:一个“嫁城女”的哭泣,“村规民约”大于法?
我是陂头村的一个村民,2002年嫁给城里,因为男方是城市户籍,由于政策不允许农村户籍迁到城里,所以我的户籍一直在陂头村内。前几届村干部对我这种情况,根据法律法规一直给我有承包的土地。在去年我村换届,村长马永虎制定了“陂头村乡规民约”,规定禁止给我们这样出嫁的“嫁城女”分配承包的土地,我找寻了陕西省高院对于“嫁城女”在户籍所在地应当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解释及发条,以及“乡规民约”和法律无效的高院解释等。我村村长马永虎,队长马满良均以法律在村内不适用为由拒绝给我继续分配土地。我找到玉蝉镇政府,政府包村干部说我找到的法律解释没有盖公章为由拒不承认有该法律解释和发条,并荒唐的讲农村的事情法律解决不了,让我找村干部按照村内规定处理。经过两个多月的哀求式协商,村干部仍然强行收回我所承包的土地。朗朗乾坤谁能维护法律赋予我的合法权益。法治离我们农民有多远。 村规大于国法 这些文盲加流氓的村干部 鲜花{:7_381:} {:7_367:}{:7_367:}{:7_367:} {:5_332:} 陂头要开发了?{:7_368:} 老农的心声听一位老农的心声,深夜了,风吹落叶,雨洗窗。使人难以入眠,优国优民。农村腐败何时休,二溜子能当村干部,好人一边站。拿钱买选票为的是什么?上面政策好,下面歪行司。群众看得见,但是事难办。葡萄烂一地,雨还下不停。去年赔的多,今年又完蛋,日子应怎办?老天开开眼,给民条活路。民生是关键,民富国才强,坚定跟党走,腐贩打到底! {:5_332:}还有这样的事情 村干部没得到好处就不给你办,起诉他。 哪有公理,是谁在不断制造社会悲哀。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