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西安户县中招征集志愿填报须知
一、时间安排考生填报志愿:2016年7月26日8:00至28日18:00
征集志愿填报:2016年8月8日8:00至18:00
二、高职中招生计划
户县2016年高职中招生计划详见《户县2016年中招志愿填报指南》
三、志愿填报政策说明
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凡参加我县2016年初中毕业考试的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分别填写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三大类志愿。
普通高中志愿
1.艺体特长生志愿。
填报学校包括户县一中、户县二中、户县四中、户县六中、惠安中学、电厂中学、实验中学,参加艺体专业测试且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应届考生可选报对应学校。
2.户县一中、惠安中学志愿。
①统招生志愿。分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在户县一中、惠安中学2所学校中选报1所,也可按第一、第二的顺序填报2所。本志愿仅限应届考生填报。
②定向生志愿。分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在户县一中、惠安中学2所学校中选报1所,也可按第一、第二的顺序填报2所。本志愿仅限有定向资格的考生填报。
3.其他高中志愿。
统招生志愿。填报学校包括户县二中、户县四中、户县六中、户县八中、电厂中学、实验中学,考生可选报3所学校,按第一、第二、第三志愿顺序填报。考生至少选报1所学校,否则视为无效志愿。
职业高中录取
考生可在户县职教中心和八一职校2所学校中选报1所。
普通中专学校
五年制高职和三年制中专志愿一并在网上填报。五年制高职和三年制中专招生计划查询方式为:进入志愿填报系统——>考生功能——>计划查询——>学校批次进行查询。
四、选报普通高中志愿的相关规定
1.选报定向生志愿的考生资格:至少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满两年的户县籍应届毕业生。
2.非户县籍考生:满足2016年报考条件的非户县籍考生,不具有户县一中、惠安中学定向生资格,可填报户县一中、惠安中学统招及其他高职中学校的所有志愿。
3.填报志愿前,初中学校要公布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要充分尊重学生志愿,不得限制考生报考。如有限制学生报考情况发生,考生可直接到县教育局投诉。凡阻挠学生填报志愿,县局将严肃追究学校及相关人员责任。
4.按程序录取结束后,县中招领导小组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未被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补报志愿,选报范围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
五、注意事项
1.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过时不能填报。
2.考生登录密码须妥善保管,不得泄露给任何人。如密码丢失或忘记,考生本人可持准考证和户口本及书面申请到县局教育科恢复初始密码。
3.网上填报并确认后,考生所报志愿即刻生效,且不得修改。志愿填报确认后考生提出修改要求,一律不予受理。
4.凡未按时填报志愿、未按时提交确认志愿、未按系统所列项目和要求填报志愿的,其后果由考生承担。
5.志愿“确认”成功后将会看到“您的志愿已经‘确认’成功”的字样,如果未看到上述信息,说明志愿未确认成功,请重新确认。
6.考生操作时间超过30分钟,需要重新登录。离开计算机时一定要退出系统。
7.考生志愿选择确定后,要尽快上网填报,不要等待填报志愿规定的结束时间之前才上网,避免网络堵塞而影响志愿的正常填报。
六、县局设立招生工作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基础教育科: 029-84811750
纪检监察审计科:029-84811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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