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南太瘦生 发表于 2016-7-5 21:53:45

犁沟与墙基

      自古及今,两家连畔种地,会经常为犁沟发生争执,对簿公堂。两家毗邻而居,也多因墙基构隙,势成仇敌,甚至酿成命案。
      传说,郑板桥曾写诗奉劝家人,不要为争一墙之地和邻居弄僵。其诗云:千里捎书为一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郑家接到回信后,就和邻居和解了。这个故事,成为郑板桥度量的美谈。本文思考的是另外的问题。看来,墙基犁沟的争端古来有之,我以为,这不光是矛盾本身有存在的客观条件,即利益的占有,也在于我们的文化氛围,文化传统。
         我们的文化理念没有“规矩”可言。中国传统的法律是维护统治的手段,不是建立在平等基础之上,维护社会公平的行为规范与准绳。那么,人与人之间相处的安全距离,因为缺乏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便只能凭借互相试探,碰撞,忍让,默认的过程,最后确立下来。
         犁沟和墙基在具体利益之外,还是这一过程的敏感区,被看做是一个人强硬与软弱的重要分界。一般认为,如果一个人在墙基和犁沟上被他人占了便宜,那么,就会看做是软蛋脓包,接下来就会有更多的欺侮加在他的身上,他会越来越多地丧失利益和做人的尊严。反过来,如果他的表现强硬,对方没有占到便宜,甚至还吃了亏,那么,他会在人们的心中树立起不可侵犯的形象,往后,人们会让着他,至少表面上尊重他,自然,他也会获得利益上的保障。因此,犁沟与墙基突破了单纯的利益关系,变成了涉及尊严的原则性问题。这也许是,一犁之地,三尺之墙成为千古争斗焦点的深层缘由吧。
         其实,在任何事件上,也都有这样的因素,谁让我们没有规矩遵循,没有规矩保障呢?
          八十年代初,过节时,单位里发慰问品,也就是价值六元的一把吕壶。有两个人都参加了离职进修。其一人跑去问总务处是否可以领取一把吕壶 ,回答说,没在职就不能领。这个人就转身离开了。另外一人,某夏,到了总务处,直接就要领取吕壶,当总务主任说出相同理由的时候,他说,难道教师花名册上已经没有他的名字了吗?难道他的关系转走了吗?总务主任又说,数量不够。某夏随手拿起一把吕壶,说道:“我先拿着,如果不够,缺谁的,让谁到我那里去拿。”事后,总务主任既以为前者厚道,却又以为他可欺;他认为后者霸道,也以为聪明可畏。他以后对待两人的态度与做派那是可想而知的。事实上,某夏步步高升,到了令人羡慕的职位。
         现在,应该明白了,为什么“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这个听起来不太合理的古训,却被真正关心我们的亲人不止一次地告诫给我们。为什么越来越多的家长告诉孩子:“他打你,你就不会还手吗?”“有人敢欺负你,你不要怕,打伤了他,咱就花几个钱,宁愿钱受损,不让人吃亏。”影视作品也有许多类似的话语。《成吉思汗》里就有:你怕啦,你难道腰里挎的不是马刀,而是树枝吗?《亮剑》里面这样的思想有更多的表现。
          饭后茶余,闲来无事,我会问自己,有没有一个方式,可以更科学,更有效,更和谐地解决人与人之间的纷争,维护各方利益,使所有的人都相互理解与尊重呢?至少现在还没有,也许我太悲观了。   

秦岭山人 发表于 2016-7-6 06: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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晖哥 发表于 2016-7-6 09:16:08

说的太好了!!

粉丝 发表于 2016-7-6 13:26:33

先生,您每次的出现,都带来无限的思考。学生认为:“人善”就是不会争取应有的权力,所以某些人见此便会得寸进尺!但“人善被人欺”的对立面并不是“恶人才能过得好”,我相信恶人终究会被“恶”降服。——粉丝

江湖倦客 发表于 2016-7-6 15:14:27

{:7_389:}

终南太瘦生 发表于 2016-7-6 17:04:34

粉丝 发表于 2016-7-6 13:26
先生,您每次的出现,都带来无限的思考。学生认为:“人善”就是不会争取应有的权力,所以某些人见此便会得 ...

的确如你所言,为恶的结果和为善的结果都寄托在虚幻的报应,才是我们的悲剧。

幸福如约而至 发表于 2016-7-6 20:21:54

楼主引经据典,用鲜活的事例,渗透出了人性的矛盾和弱点,思想行为方式决定人的思想境界,人生路上难免有荆棘和磨难,多些理解支持宽容,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同的人生,不一样的生活、佩服楼主的文采{:7_389:}{:7_389:}{:7_381:}{:7_381:}

秋海棠 发表于 2016-7-7 08:19:30

终南太瘦生 发表于 2016-7-6 17:04
的确如你所言,为恶的结果和为善的结果都寄托在虚幻的报应,才是我们的悲剧。

不能愚忠也不能愚善 没有原则的善良会助长恶人:lol

努力奔跑吧蜗牛 发表于 2016-7-7 08:52:18

多日未在网上见,先生可好?{:7_381:}

靳应禄 发表于 2016-7-7 08:59:31

{:7_360:}{:7_396:}
          哈哈,有意思。楼主久违了。不过愚以为占有道理是根本。方式嘛!因人而异。本人聊件事,来凑个热闹。那一年,我出差归来,内勤告诉我说“每人一件包布棉衣,唯独没有你的,说你护具账上有皮大衣,不能享受双份。”惠安的老员工都知道,所谓包布棉衣,是用棉花包的包布制作的,属废物利用,是“惠安精神”的形象之一 。 一件包布棉衣,实在是微不足道,但若被误解成非法享用皮大衣,那影响就大了。我觉得有必要说清楚。先前,我在销售处从事军品押运,调机关后我朝原单位交了除皮大衣以外的所有劳保护具,为什么没有交皮大衣呢?因为我们曾换发过一次皮大衣,大家都换了,而我嫌新大衣太厚、有怪味,提出不领新不交旧,领导不但同意,而且还表扬我为工厂省了一件皮大衣(皮大衣的使用年限是10年,而我的这一件已经18年了)。来龙去脉说清楚了,计划员当即给我开了领料单。出人意料的是我领到的不是黑色的包布棉衣,而是正规面料的蓝棉衣,比黑色的包布棉衣漂亮多了——原来是包布不够了……同事打趣说“迟饭是好饭”。我当然不能得意忘形啊!再说,不就是一件棉衣么,值得吗?高兴的是误会消除了这一点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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