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英贤诉西安市户县环境保护局履行法定职责案
[案情简介] 李英贤系西安市户县六中教师,在户县甘亭街办长虹花园居住。因长期受到自家楼下一、二层“锦熙韩式自助烧烤”店噪音和油烟的污染,其曾通过邮政专递向户县环境保护局提交申请书,要求对“锦熙韩式自助烧烤”店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因一直未收到户县环境保护局查处结果告知书,2015年7月16日,李英贤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户县环境保护局履行法定职责,对“锦熙韩式自助烧烤”店违法行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法院受理案件后,西安市户县环境保护局对“锦熙韩式自助烧烤”店作出行政处罚,李英贤以西安市户县环境保护局已做出行政处罚为由申请撤诉,法院遂裁定准许李英贤撤回起诉。[典型意义] 社会转型,乱象时现,维权多思循法道;消弭纠纷,依法行政,权力切须为民谋。噪音、油烟等环境污染是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也是关涉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社会生活和谐的重大社会问题。本案原告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下,积极寻求司法保护,为公众维权提供了较好的维权案例和有益启示。人民法院积极回应群众具体诉求,通过依法行使审判权,主动协调,全力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本案中,行政机关主动纠错,通过履行行政职责,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取信于民,提高了自身公信力,也彰显了审判权对行政权的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的司法功能,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和思考。 {:7_390:}{:7_390:} {:7_390:}{:7_390:}{:7_390:} {:7_396:} 哈哈 {:7_390:}{:7_390:}{:7_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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