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小学生
发表于 2016-3-19 10:10:09
刚看了王建民发的帖子,真觉得老王做的太不妥!己经走上了司法渠道,就应以法院判决为准,法院还没判呢,自己先乱说一通,如果法院判决与你说的一样,你涉嫌以媒体施压,这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如若判决与你讲的相反,是否让网民觉得你太无知!
老太婆
发表于 2016-3-19 10:23:09
说的在理着,王建民做的太不该!
墨染锦年
发表于 2016-3-19 10:26:51
拍苍蝇 发表于 2016-3-19 08:16
听说王建民跟法官关系挺深的,王建民先生的帖子必然会影响该案判决结果的。
王建民先生有一个“胆大包天”的胆子就够大了,难道还想“胆大包法”吗?实在是无法无天了!!
广大群众会答应吗?深陷痛苦中的车夫会答应吗??
为生活忙碌
发表于 2016-3-19 10:47:15
墨染锦年 发表于 2016-3-19 10:26
王建民先生有一个“胆大包天”的胆子就够大了,难道还想“胆大包法”吗?实在是无法无天了!!
广大群众 ...
作为一个深受其害的车夫,曾经闹事、罢运、上访,同政府作对,致使我们精神和钱财上损失惨重,我们头脑现在是清醒的,绝不会再做飞蛾扑火的傻事,绝对不会支持王老先生打永远也赢不了的官司!
南方
发表于 2016-3-19 11:22:16
王先生其人,早有耳闻,从其网络发帖留言来看,似对法律有所研究,但不知真谛。往往有混淆视听之嫌。
冬天里的雪花
发表于 2016-3-19 11:43:32
看完楼主的帖子,只能说一句:户县一个胆大包天的代理人王建民。
南方
发表于 2016-3-19 11:45:27
王先生其人,早有耳闻,对法律有所研究,但听说还不是律师。关于出租车的官司,好像在几年前县法院、西安中院、省高院已分别做出判决。但不知王先生对出租车的事这么关心,究竟为何?难免有瓜田李下,沽名钓誉,哗众取宠,混淆视听之嫌。
粉丝
发表于 2016-3-19 11:49:45
户县出个王先生,带着一群大苯怂。有人缴钱来供养,没事逛荡装潇洒。真是么法形容他!---粉丝
粉丝
发表于 2016-3-19 11:54:53
网络红人王建民,想当发言带头人。干扰司法的公正,希望网民来评论。----粉丝
渭河新家
发表于 2016-3-19 11:56:10
本人有些纳闷,王建民大律师对国家法律到底熟读精通了多少?是一只半解呢还是滥竽充数,老把他装咋公众知名大名鼎鼎的法学者大律师,扎扎呼呼,说三道四不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