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花草
发表于 2016-2-4 08:37:21
胡闹事的人不会有好下场,快收手,去挣钱,欢欢喜喜过大年!
李飞李飞
发表于 2016-2-4 08:50:47
漏洞百出,笑话不断!表演好不好,全看导演有没有技巧!这一闹剧应该被评为“最佳自欺欺人”奖!参与闹剧的“演员”应评为2015“出彩”中国人!
牧雪人
发表于 2016-2-4 09:14:47
正义勇士 发表于 2016-2-4 07:58
呵呵,楼上几位道出实情,我替网民谢谢了。说实话,出租车闹事事件纯粹是几个瞎根胡折腾!罢时,让大家齐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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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撞骗
发表于 2016-2-4 09:36:55
听行内人说,这伙人胡闹,也有某出租公司的身影!因为一些诉求如果实现了,公司也能得到更大实惠的!比如,如果允许出租车承包户随意转手,出租车将越炒价越高,最终会转稼到乘车人身上,因为亏,挣不到钱,只有调高运价。而调高运价,客源会减少,车户又会损失。市政府已发现这一矛盾,才规定不得随意转让的。县政府执行的是上级政策,没有错的。但不允许转包,直接影响到出租公司利益,出租公司再也不能收取车户的违约金(过户费)了,公司不高兴了,对政府有意见了,也就和车户利益相同了。
南街冷娃
发表于 2016-2-4 09:38:29
无规矩不成方圆,国无纲则乱,严格依法经营,依靠政策才是唯一出路
老太婆
发表于 2016-2-4 11:20:29
招摇撞骗 发表于 2016-2-4 09:36
听行内人说,这伙人胡闹,也有某出租公司的身影!因为一些诉求如果实现了,公司也能得到更大实惠的!比如, ...
好像是这样,
纯黑色小迪
发表于 2016-2-4 12:47:16
总有解决办法,希望那些害群之马不要在抱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努力奔跑吧蜗牛
发表于 2016-2-4 13:14:52
自古邪不胜正,狐狸尾巴再长总有露出来的时候!
拍苍蝇
发表于 2016-2-4 15:42:18
看来这些人思维混乱,该用的药疗一下!
可乐娃娃
发表于 2016-2-4 21:23:23
经营权现在是政府的,你经营户还是说罢运便罢运。试想,经营权交到你经营户手里,出租客运行业政府还咋管理,人民群众的出行还咋保障?既然经营户对公司管理有争议,经营期限到期后,重新竞标,交由国营企业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