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堂王中堂 发表于 2016-2-2 23:28:36

实名举报户县检察院遇阻,县纪委和检察院纪委互相推诿,高力渠人反腐:路漫漫其修远兮

      2月1日上午10时许,我再次踏进户县纪委的大门,接待我的是白国学主任。当我问及县纪委对我们反映检察院吃西瓜一事的回复时,白说:我们已将此案转到县察院纪委,让县检察院纪委回复你们。
      2月2日上午,我们一行4人去县检察院纪委,一女性工作人员说:“我们领导在开会,下午领导回来给你回电话”。下午5点50分,回电话的不是所谓的领导,而是该女同志。电话告知我:“你们在网络举报,是违法的、不正当的,我们不做任何回答” 。我说我们给户县纪委递的是书面材料,是实名举报,也不合法吗?该女有点不耐烦的说:“这要叫县纪委领导给检察院纪委领导打电话,具体啥事寻县纪委去......我又问户县检察院纪委领导是谁?她说姓杨。
       我不明白:户县高力渠贪污一案,近三年来,案犯迟迟不能归案,我们借助网络实名举报,有何不正当?
       我不理解:检察院吃我们举报人的西瓜,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的事实,我们实名举报,有什么违法?为何你转我,我推你,踢皮球似地?
       高力渠人反腐之路,为何艰难曲折为何漫漫且修远?

户县检察院下午17:47份回电话的号码:





蓝紫冰枫 发表于 2016-2-3 08:46:13

反腐如此艰难!

海花朵朵 发表于 2016-2-3 08:54:28

以户县纪委和户县检察院的这种态度看,对户县检察院吃人西瓜之事户县纪委和户县检察院确认无疑,所以只采取推脱。

豆腐脑 发表于 2016-2-3 09:16:20

户县检察院集体吃举报人西瓜肯定是铁的争实,不然的话高力渠这些人这么闹早就被逮了。

溪水止流 发表于 2016-2-3 09:31:21

{:7_368:}{:7_368:}{:7_368:}

啄木鸟 发表于 2016-2-3 09:36:28

{:7_368:}{:7_368:}{:7_368:}{:7_368:}{:7_368:}

渭河南岸 发表于 2016-2-3 10:37:49

{:5_332:}

关民生 发表于 2016-2-3 10:53:39

有些公职人员把吃拿别人的东西作为一种生活习惯,认为这是理所当然!

舞汉 发表于 2016-2-3 12:49:57

“你们在网络举报,是违法的、不正当的,我们不做任何回答” {:7_360:}这样的公务员真不懂法,中国监察部开设网站还鼓励群众在网络上举报呢

_xm57a 发表于 2016-2-3 21:59:31

吃个西瓜,咋能闹成这样,该不会是另有隐情吧,元方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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