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是故乡明 发表于 2016-2-2 15:07:40

守法经营,再包被别人利用咧

笑容不是为我 发表于 2016-2-2 15:26:36

部分出租车司机也真是的,好好的运输环境不维护,非要搞得人民群众怨声载道,老快好好地跑好咱的出租,就像《出门打个的》里唱的一样:出门打个的还要靠咱陕AT,谁让咱是西安的形象代言……咱户县的出租也要做好咱户县的形象代言么!

努力奔跑吧蜗牛 发表于 2016-2-2 16:29:32

赶紧好好挣钱,过个好年,再包跟别人胡跑了!要认清形势!

漱石枕流 发表于 2016-2-2 17:10:10

依法经营,安心挣钱!

秦岭山人 发表于 2016-2-2 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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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染锦年 发表于 2016-2-2 18:16:01

    “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是国家倡导的道路运输业发展方向”,因此出租车经营权毫无疑问属于公司,我县部分出租车经营户,视国家法律、政府法规于不顾,采取罢运、上访、恶意攻击、诋毁等卑劣行径,争取所谓的经营权等,实属无理取闹,扰乱市场秩序。恰似以卵击石,以身试法,最终会有好结果吗?
    奉劝仍在一意孤行的经营者们,回头是岸,不要输得太惨。也告诫受役使的经营者们,要认清形势,不要盲目跟风,被人利用!
    依法经营才是唯一出路!谨记!

南街冷娃 发表于 2016-2-3 21: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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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的心 发表于 2016-2-3 22:10:19

合法经营,既享受保障,也收获了利益。赞!

_xm57a 发表于 2016-2-3 22:30:15

墨染锦年 发表于 2016-2-2 18:16
“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是国家倡导的道路运输业发展方向”,因此出租车经营权毫无疑问属于公 ...

我对16楼的说法,很是认同,本人也查了一下相关法律、法规,确如说讲,国家倡导集约化规模化公司化经营,是大政方针,出租经营者再执迷不误,将是死路一条。

公平,公正 发表于 2016-2-15 07:08:09

部门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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