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是故乡明
发表于 2016-2-2 15:07:40
守法经营,再包被别人利用咧
笑容不是为我
发表于 2016-2-2 15:26:36
部分出租车司机也真是的,好好的运输环境不维护,非要搞得人民群众怨声载道,老快好好地跑好咱的出租,就像《出门打个的》里唱的一样:出门打个的还要靠咱陕AT,谁让咱是西安的形象代言……咱户县的出租也要做好咱户县的形象代言么!
努力奔跑吧蜗牛
发表于 2016-2-2 16:29:32
赶紧好好挣钱,过个好年,再包跟别人胡跑了!要认清形势!
漱石枕流
发表于 2016-2-2 17:10:10
依法经营,安心挣钱!
秦岭山人
发表于 2016-2-2 18:12:12
{:7_389:}{:7_389:}
墨染锦年
发表于 2016-2-2 18:16:01
“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是国家倡导的道路运输业发展方向”,因此出租车经营权毫无疑问属于公司,我县部分出租车经营户,视国家法律、政府法规于不顾,采取罢运、上访、恶意攻击、诋毁等卑劣行径,争取所谓的经营权等,实属无理取闹,扰乱市场秩序。恰似以卵击石,以身试法,最终会有好结果吗?
奉劝仍在一意孤行的经营者们,回头是岸,不要输得太惨。也告诫受役使的经营者们,要认清形势,不要盲目跟风,被人利用!
依法经营才是唯一出路!谨记!
南街冷娃
发表于 2016-2-3 21:57:20
{:7_396:}{:7_390:}{:7_390:}{:7_390:}
海洋的心
发表于 2016-2-3 22:10:19
合法经营,既享受保障,也收获了利益。赞!
_xm57a
发表于 2016-2-3 22:30:15
墨染锦年 发表于 2016-2-2 18:16
“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是国家倡导的道路运输业发展方向”,因此出租车经营权毫无疑问属于公 ...
我对16楼的说法,很是认同,本人也查了一下相关法律、法规,确如说讲,国家倡导集约化规模化公司化经营,是大政方针,出租经营者再执迷不误,将是死路一条。
公平,公正
发表于 2016-2-15 07:08:09
部门依法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