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未检查打点滴致病人死亡 补偿家属15.6 万
患者到医院就诊,失职医生未检查,便给病人打点滴治疗,造成病人死亡。经漳州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赖水顺主任主持调解达成协议,周某的法定继承人获得医院一次性补偿15.6万元。65岁的患者周某,因腹部右侧疼痛、呕吐不止,由其妻子陪同,于2016年1月14日到漳州某医院急诊室就诊,医生没有详细检查,就诊断为急性胃肠炎,在门诊观察室打了点滴5瓶,患者回家后又发生呕吐,15日早上8时再次到医院找原来医生就诊,要求住院治疗,但该医生未给周某做进一步检查,也没给办理住院,继续打点滴治疗。晚上6点25分,周某打完点滴后由妻子陪同回家,在市区水仙都市路口突然两腿发软倒下,不省人事,120救护车到场确认周某已死亡。
患者家属认为,接诊的医院在诊疗过程有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要求医院赔偿损失,双方产生纠纷。1月17日,患者家属向漳州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满荣 真坚) {:7_400:}{:7_400:} {:7_368:}{:7_368:} {:7_368:}{:7_368:}{:7_368:} {:7_367:}{:7_368:}{:5_332:}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