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着111 发表于 2015-11-24 19:53:09

变态男医院猥亵女病人 护士当其是小偷报警

 既不看病又不探视病人,却又混迹于医院人流之中。说是小偷又不窃取医院和病人、陪护人的财物。只是这个青年人的怪异行为惊醒了病人,惊动了护士,引起警方的怀疑……。
  11月19日凌晨3时5分,宝鸡市凤县公安局双石铺派出所值班民警文江、王彬接110转警:凤县医院护士小白报警称在其科室抓住一名小偷。两位民警受所领导指派立即驱车赶往案发地。经调查,被惊醒的女病人未丢失财物,整个病区也没有发现财物被盗。检查嫌疑人,亦未发现可疑财物。但其既不看病,又无患病亲属可探视陪护,深夜来到病区必有蹊跷。两名民警决定将嫌疑人带到派出所进一步审查。
  民警: 你叫什么名字?
  嫌疑人: 我叫杨某。
  民警:什么地方人?
  嫌疑人:龙口某村村民。
  民警:你晚上到医院干什么?
  嫌疑人:我没有干啥事!
  讯问一时陷入僵局。
  嫌疑人所说的龙口距县医院有15公里,深夜到此,说不出正当理由,肯定有猫腻。老民警文江仔细查看嫌疑人着装,发现其裤子上留有可疑斑点,他马上有了新的想法,莫不是……。
  “你老实交代到医院干啥去了”?文江问。
  嫌疑人这时口中嗫嚅,不知怎么回答才能过这一关。文江趁热打铁,不给其思考的空间。
  “老实说,裤子上留的东西是啥?”文江又问。
  这时,嫌疑人的头上冒出冷汗:“我猥亵女病人去了”。
  原来1985年出生的杨某,因家境不济至今未婚。但电影电视地感官刺激让他寂寞难耐,故铤而走险,于是在公共场合借机寻找异性猥亵、寻求快感。不曾想,这次却被护士当做小偷报警,被警方查明真相。
  根据杨某的违法行为,凤县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杨某行政拘留七日的治安处罚。

秦岭山人 发表于 2015-11-25 08: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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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坤 发表于 2015-11-25 09:41:40

可怜可气可悲{:7_368:}{:7_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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