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xcvbnm
发表于 2016-3-29 22:34:32
弱弱地问一句,户县信访局是不是还请王建民当代理?{:7_367:}
靳应禄
发表于 2016-3-30 23:37:08
zxcvbnm 发表于 2016-3-29 22:34
弱弱地问一句,户县信访局是不是还请王建民当代理?
没有。
lianyi
发表于 2016-7-12 07:52:50
……拭目以待。{:7_360:}{:7_360:}{:7_360:}
靳应禄
发表于 2017-9-28 07:19:05
不时有人询问审理结果,我理应回应。
多次庭审,我虽占理,却一直得不到支持。先不谈事情本身就是一个利用职权诬陷报复这个主题(当另案起诉),我只谈一点审理中违反法定程序的例子:被告出示了两份书证,我质证说“是假证,请求证人到庭质证”。 证人一直未到庭,也未通知再开庭,判决却发下来了。 此后中院的二审、高院的再审依然如此。 对与否?对照一下法律规定就清楚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案件事实的依据。” 不过,这个拖了几年的官司,我的收获是有的,首先要说的是感谢户县人民网这个支持正义的平台和广大坚持正义的网友的关注,起码认识了我靳应禄是否违法;其次要说的是确认了有人对我进行诬陷已经成为既成事实——生效的判决书就是证据。
扫描仪
发表于 2017-12-31 07: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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