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着111 发表于 2015-9-21 21:44:03

人走人道,车行车道很难吗?

人走人道,马行马道——各行其道,是一个歇后语。但这简单的歇后语里却隐含着深刻的道理。只有让人走人的道、马行马的道、车走车的道,才会产生秩序,不会出现被撞得人仰马翻的局面。人走人道,马行马道本应是很正常的事情。然而9月19日,在西安东关正街北侧、人行天桥下方的道沿儿却行不通了,因为其上划有的14个合法停车位,停车线将盲道纳入其中,于是乎,盲人就无道可走了,各行其道就成了奢望。
   
    既然划定了各自行走的范围,让人走人道、车行车道、盲人走盲道,就那么难吗?占用盲道并获利的行为就那么理直气壮,没有部门监管吗?合法停车位占了盲道,难道这盲道是不合法的,是摆设吗?如此占位,盲人该如何行走呢?难道让他们从车上跳过去吗?假如盲人走到此划伤车、被撞上该有谁负责?!找谁理论?!
   
   秩序是指有条理、不混乱。秩序的基础就是既然划定好了,就要遵守,就得各走各的道,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能凌驾其上,否则你占我的道,我行你的道,势必会产生混乱。东关正街北侧,“合理停车位和盲道打架”就是秩序混乱造成的。盲道就是盲人的眼睛。占了盲道,难道盲人就不要出行了吗?
   
   虽然该处停车位经城管执法人员核实,为合法的停车场,但鲜艳的黄色盲道又清清晰晰的摆着。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联合批准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占用盲道。对占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地堆放资料、搭建建筑物等非法侵占人行道和盲道的行为,最高可罚款2万元。对乱停车侵占盲道影响盲人通行安全的,城管执法部门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尽管该处也提醒司机,如在此停车遇到有人收费,可拒绝交费。但停车位清清白白的划着,不让停、不让收费又是混乱。规矩就是规矩、秩序就是秩序,无论道路的、法规的还是其他,逾越了就会产生更大的混乱。既然规划盲道,任何单位就不要为私利划停车位。而乱划停车位,不论出于何种原因,是否既应该立马改正,又该接受必要的处罚。不立规矩不能成方圆,立了规矩不执行也不能成方圆。希望让人走人道、车走车道、盲人走盲道,不再成为奢望!

执着111 发表于 2015-9-21 21: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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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岭山人 发表于 2015-9-21 22: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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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坤 发表于 2015-9-21 22: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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