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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0 20:55:06
没有听证的涨价,没有物价部门的定价都是不合法的{:7_360:}
舞汉
发表于 2015-8-10 21:14:22
不是该不该涨价、涨多少的问题,是涨价的程序不对,既没有经过政府部门组织的、有各方面代表参加的听证会,也没有得到户县物价部门的批准,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切身利益。如果在听证会上把这些年公交车的经营状况说清除,合理的涨价应该会得到大家的理解。但这种霸王硬上弓式的涨价,体现了政府部门的强势霸道作风,伤害了户县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农村群众的感情。
蓝紫冰枫
发表于 2015-8-10 22:52:33
户县交通局违法操作,激起民愤!
真言
发表于 2015-8-11 0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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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
发表于 2015-8-11 10:54:38
2015年6月的某期《金户视野》对此有报道,我还关注了,用手机拍了下来。
天天
发表于 2015-8-11 11:05:09
摘要: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号)、《陕西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陕价综发〔2009〕98号),我局拟定于7月召开户县通村客运班车车型运价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听证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号)、《陕西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陕价综发〔2009〕98号),我局拟定于7月召开户县通村客运班车车型运价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设23名,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一)消费者代表13名,由自愿报名或相关组织推荐;其中秦渡镇、大王镇、甘河镇、蒋村镇、草堂镇各推荐1名,景区管理局推荐2名;
(二)经营者代表1名,由县交通局推荐;
(三)其他利益方代表1名,由自愿报名或相关部门推荐;
(四)专家、学者代表2名,由县物价局聘请;
(五)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由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推荐;
(六)政府部门代表4名,由县财政局、县经贸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各推荐1名。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若干名,由县物价局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三、邀请新闻媒体参加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自愿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请于2015年7月2日前到县物价局综合科报名;
(二)推荐参加听证会的单位,请于2015年7月2日前将名单反馈至县物价局综合科。
(联系人:史振华 报名电话:029—84810798)
户县物价局
2015年6月12日
天天
发表于 2015-8-11 11:07:16
在户县图书馆一楼阅览室,看到这个报道第一反应是听证会是不是走过程,早知道报名参加。
上山打虎
发表于 2015-8-11 11:30:21
原来如此!户县的公交车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公交呀!
上山打虎
发表于 2015-8-11 11:31:15
原来是通村客运呀!
舞汉
发表于 2015-8-11 14:28:45
本帖最后由 舞汉 于 2015-8-11 14:30 编辑
怀疑是个走过程的听证会,没有公布参加听证会代表的个人信息,尤其是13名消费者代表的信息